很小的事情,是我做了一些年法律工作留下的后遗症,就是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合同。
然后最近在谈判一些事情,合作的,很多人都以为商场无情,其实也是很有意思的,我眼睛里的商场还是个有规律的地方,或者说你不知道鱼在哪里,但是根据鱼的基本习性和种类,分布的区域和捕捞的方式不一样的。
然后和我谈判的一方一再的压价,我开出的价格已经是行业内有目共睹的低价,但是对方还是拼命押价,我已经没有兴趣继续了,但是看的出对方很乐意看见这个场面,他以为我已经慌了,觉得他把价格又押了很多,特别有成就感,其实我的心态已经变了,只是脸上不露声色。
开始的时候我的心态很健康,也很真诚,我给出最优惠的条件,希望他能够做好这个事情,然后实现我们的双赢,但是对方这么的咄咄逼人,我就得给他点教训,好的,他的条件我接受,用最好的态度接受他的不合理条件,然后用合同把你圈在里面,这么低的价格对方很得意,我在违约条款里把对方的责任加重了,在琐碎的费用承担上彻底不参与了,在押金的问题上多收他一点,然后故意埋下一个小小的隐患,名为承包,我的合同却是租赁,这样将来对方营业手续不齐的话就是他违约,而违约的下场是什么就不用多说,主动权在我这里。 我可以预见这个合作三个月以后的情形,必然是对方问我为什么改变了与项目相关的其他项目的操作方式,但是抱歉,那些没有写在合同里面,也不是外婆对对方的承诺,只是设想;对方还会企图金蝉脱壳,但是我早就掐了七寸,连你的项目各种结束方式要承担的后果也已经埋在合同里了,进退都是死路一条。 其实工作了很多年,我这样做不是很厚道,但是前提是对方的要求远远不是好好合作的态度了,那么就不能怪我残酷了,这也是弱肉强食,好好的吸取教训吧,可惜,对方醒悟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返回来说我租了个房子,房东给了我很低的价格,我觉得对方是很朴实的人,于是把电器家具全买了,还把房子给重新装修了,其实我也可能只是住一年半载,但是我想一个是自己要住的好点方便点,一方面我一年下来节约的房子的钱还不如回报给房东,来而不往非礼也。人家给了我余地,我应该回报人家真诚。 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