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中国十年之真问题:舒立观察》
以民营资本之身,借助政府信用在银行业呼风唤雨,最后在风险弥漫之时消失于无形,此类教训在中国过去十多年改革中难以数计。在20世纪90年代最高峰时的5000多家城市信用社中,私人资本居多者不在少数,以信用社之名超范围经营银行业务的也不在少数。最终只有极个别得以幸存而且有发展,经因绝不在于民营资本本身无能,而在于众多城信社其实都是共同借助政府信用在生存,根本没有通过竞争优胜劣ì?,最终建立起自身的信用。信息不对称加上信用不对称,经营风险叠加道德风险,信用社们问题成堆之后,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金融混乱乃至支付危机。后来的结果是将城信社合并成城市商业银行,地方政府财政出资入股,地方政府直接经管、直接以信用支撑,最后是不可避免的财政赤字,甚至增加国家金融的系统性风险。 现在,在城市商业银行初步度过最困难时期后,新一轮增资扩股普遍展开,民营资本面临进入银行业的重大机会,无论如何不能重蹈覆辙。其实,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广信破产、粤海重组、海发行关闭等等一系列大事件发生,不仅民间而且国有金融机构早已在市场约束下意识到信用的区分,寻求建立自身独立的商业信用正是趋势。民营资本更应格外清醒。 还剩一个问题,如何建立信用。民营资本虽是整体概念,实为诸多各异的经济实体。整体上看,一时间也会出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局面,恰如中国企业、亚洲企业也是整体,可能在信心的层面互相影响波及。但谈建立信用而非借用信用,就是谈建立企业的商业信用,这其实没有姓"公"、姓"私"成分之别,但必须建立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靠市场竞争来检验。建立信用关乎企业长远,在金融业会格外地显现为一个长过程,而且很可能影响短期利益。从诚信经营到遵规守制,建立和维护信用的任务贯穿方方面面,但第一步即应从行为公开透明始。
![第35节: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银行信用(2)](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3455441235263.jpeg)
建立信用也是知易行难,在中国金融监管框架尚待建立、金融领域制度扭曲大量存在的外部环境中更难。尽可以知难而退,若求民营资本在银行业成长,唯此一途。 -200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