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之后,中共中央对反腐的重视程度之高,可谓空前。 在2013年初,全体中央纪委委员、各省级纪委书记共170余人参加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 专家认为,上述表态彰显了,王岐山任职中央纪委后反腐的新思路。 王岐山执掌中央纪委后,反腐力度加强,既拍苍蝇,也打老虎,一批省部级高官相继被查处,在过去了一年中,共有17位省部级高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仅在2013年12月,就有4位省部级官员被调查或被处理。 除此之外,中纪委还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开设网络举报专区,合并内部机构增加办案力量。巡视组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进行抽查,对新任领导干部将试点财产公开,落实八项规定清除腐败土壤等。 这一列组合拳,初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逐渐树立起新的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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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纪委“打虎”头一年收效显著,但中国的反腐体制依然需要完善。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用三个“依然”来形容腐败形势,即“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 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还需要从制度层面着手。 2013年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建立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机制建设。 当前的反腐败工作一直缺乏一个有效的顶层设计。比如,反腐败体制方面存在条块分割、反腐机构分散等问题。反腐力量分散在纪委、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难以形成合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建立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就需要,对反腐败进行有效的顶层设计。整合现有的反腐败机构形成合力。这需要,在司法、金融以及政治体制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 要想建立稳定有效的反腐败制度,就需要把反腐纳入法治的轨道之上。要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 如此一来,才能对腐败进行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