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未来30年的强国之路:第二次改革》
(3)不同时期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同。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们研究下一步改革发展的趋势、研究新阶段的政府行为和政府职能的时候,必须认识到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以正确地确立政府在这个历史性变化中的责任和作用。 三、发展阶段跨越中的改革因素 在发展阶段历史性提升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思考它与改革开放之间的内在联系。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也是一个转轨大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提升与改革开放进程紧密相联。在这一进程中,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正如我们在《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08》中指出的,“这个过渡既带有‘转轨中发展’的特点,也带有‘发展中转轨’的色彩。新阶段中国人类发展的许多问题,需要结合这些宏观的结构性变迁来思考和分析。”中改院、UNDP:《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7/08》,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8年。 1.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与市场化改革进程同步 2003年左右,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正是在2000~2003年期间,我国开始进入发展型新阶段。 (1)单一的公有制被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所取代。与30年前相比,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再仅仅是量的优势,更注重质的提高,其主导作用集中体现在控制力上;同时,在体制创新的背景下,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表2.4)。 表2.4 2006年底我国不同所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 指 标非公有制所占比例公有制所占比例 企业数量95.74.3 城镇从业人员84.016.0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62.337.7 进出口总额73.526.5 续表 指 标非公有制所占比例公有制所占比例
![第9节:第二次改革(9)](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3423769839305.jpeg)
GDP(2005)65.035.0 工业增加值43.356.7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3.956.1 缴纳税收33.666.4 数据来源:李欣欣:“我国非公经济发展指标比重大增”,《瞭望》,2007年10月1日。 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体生产力水平较低,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践证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带来了生产力的大解放,出现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共同繁荣的景象,使国民经济进一步活跃,经济高速增长,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实力和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到2007年,国有工商企业资产总额超过35万亿元,比1997年高1倍多;销售收入达18万亿元,利润总额超过1.6万亿元,上缴税金超过1.5万亿元。城乡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也迅速发展。同时,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也在快速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新就业岗位的主渠道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多样化物质文化需求的生力军。2007年,全国登记个体工商户2741.5万户,私营企业551.3万家。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的比例,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 (2)政府集中管制的价格机制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机制所取代。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实现了从政府集中管制的价格机制向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转变,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比重持续下降,市场调节价的比重不断上升。2006年市场调节价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所占比重分别达95.3%、97.1%和92.1%。 表2.5 1978~2006年购销总额中三种价格形式比重(%) 品名价格形式1978199119921998200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