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未来30年的强国之路:第二次改革》
——保障资金的来源应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资金负担比例。考虑到县乡财政的实际困难,应尽可能降低其负担比例。加大中央、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足额到位。 ——加强财政、民政、教育、劳动保障、卫生、司法行政、农业、科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整合各项惠农政策,实现由单项救助向综合救助的转变。 (6)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应当说是当前全国范围内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大家知道,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很难做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统一,但是我们从建设和谐社会、从公平正义、从城乡居民基本的生存权、发展权出发,应当尽快推进制度的统一。这个制度统一,应当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当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 (7)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实际上是在一纸户口本上维系着许多不公平的因素。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伍安置、公务员录用等行政管理制度,给户籍管理附加了过多不合理的社会管理功能,并造成许多的社会不公。例如,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使是在同一起事故中受到同样的伤害,由于受害人的户籍身份不同,农村居民所得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与城镇居民相差几倍。这种“同命不同价”的根源就在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户籍制度改革将不可能有实质性突破。 2.推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于自然禀赋和基础条件不同,发展的起点不同,中西部地区经济总量要在短期内赶上东南沿海地区,并不现实。从实际情况看,东西部差距主要表现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差距,突出地表现为三方面:西部多数村落仍然是传统农业社区,产业结构单一;西部村集体收入和支付能力弱小,债务比较严重;西部多数农户还处在“生存收入”阶段,积累和投资能力弱小王景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西部,难点在西部农村”,中国改革论坛网,2002年12月。。“因受教育程度低致贫”和“因病返贫”在中西部欠发达农村具有普遍性。因贫弱而可行能力差,限制了中西部农民发展能力的提高。人类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低水平循环,成为制约中西部区域发展的直接因素。这表明,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过大差距,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重大作用。 (1)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分工。考虑到义务教育的特性和中国多数县乡财政的实际困难,中央与省级政府要承担更多的义务教育职责。中央政府应当承担两大协调任务:一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增加对中西部农村的义务教育支出,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包括县城)免收学杂费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二是通过中央财政预算平衡地区间财政经费的差距。比如,可确定人均财政性经费低于全国平均值80%的省份,由中央补足到80%的水平。省级政府通过全省预算增加教育事业费。市、县两级政府主要承担教育质量管理和承担部分经费的义务,如校舍建设等。
![第34节:第二次改革(34)](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03423491012639.jpeg)
(2)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分工。总的原则应当是,公共卫生职责在中央,财力由中央与省级分担,以中央为主。基本医疗服务的分工原则是增加中央与省级政府的协调职能,逐步减轻市、县两级政府的财政负担和居民的分担比重(部分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预算可考虑分开,比如公共卫生预算由中央财政解决,基本医疗服务由省、市、县合理分摊,并加大中央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目前,有能力将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不到1%逐步提高到3%,增加的部分由中央与省级财政分担。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平衡地区间财政性经费支出的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