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监管的难题(详见6月30日a13版)。就连握有重权的主管部门尚且如此,普通患者更难以招架医疗服务领域的不良行为。
从自由竞争的理念出发,人们特别强调引进市场竞争打破信息不对称格局,让患者从市场化改革中受益。但是,市场化改革在带来城市医院经济效益转好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因此,近来对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的批评之声开始响起。
笔者认为,在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几年之后,关于市场化的某些路径的确有进行反思的必要。但是,反思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并非对市场机制的幻灭,而是在肯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前提下,反思将医疗服务这种具备公共保障功能的社会基本要素彻底推向市场,是否欠缺公平的考量。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思路,近几年来与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相伴随的,是医疗服务的产业化。产权改制,是产业化冲动最主要的手段,也是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的通道之一。
但是,医疗服务的市场化改革,过分强调产权改革,或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就会在另一方面忽视利用市场竞争降低医疗服务费用的政策本意,也忽视了政府应当承担的保障社会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结果是,在某些投入产出比低下、需要政府承担的公共医疗服务领域,如乡镇基本医疗、社区公共医疗等,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同时选择了退出;而在利润率相对较高的城市医疗系统尤其是某些效益突出的中心医院和“核心”医疗项目,两种资本都选择了进入。
事实上,产业化的过程,就是要对原本不具备产业特征的社会部门进行改造,将医疗服务的生产、消费连贯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并促成各个环节的竞争性,凡是与此产业系统利益不一致的行为,都将受到系统生态的排斥。
医疗服务产业化,就必然要求在医疗服务中大量运用经济手段,如医疗服务内容商品化、服务的供需一致反映了商品经济的运行规律,医疗机构的配置按商品经济供求规律来调节,按照投资—补偿、成本—效益原则,衡量医疗服务各个利益主体的价值交换。
西方国家的社会实践早已证明,市场固然有优化配置资源的长处,但这种配置是以效率优先的,它无法解决社会不公的问题。正因如此,在追求效率之外,社会也强调保证公平,予以市场资源配置不到或配置较弱的领域保护。这就是社会基本保障所起的作用。产业化过程本身即有诸多局限,而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改革强调产权改制,实际上已经突出了资本主导型改革路径,而否定或者至少“忽视”了政府应当承担的基本公共医疗保障的义务。在国家明确将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之后,带有天然逐利目的的产业资本必然选择进入营利性医院。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最近表示,医疗卫生是关系人们生死健康的问题,它不同于企业,改革的方向要以政府为主导,而不能是以市场为主导。我们希望在重提政府主导的同时,不要阻止引入市场竞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