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文摘》选择将“垄断”作为8月号封面话题,对此我是一半赞成,一半不赞成。赞成的理由,是因为垄断这个话题仍然算得上是中国目前的一个焦点话题。比如,垄断部门收入与普通部门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2006年6月26日的《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电力部门一个倒闭电厂的抄电表工人的年薪高达10万人民币,而中层的年薪在50万人民币以上)现正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又比如,《反垄断法》传闻可能要出台,这也使得垄断的话题再度推至前台。不同意的理由在于,垄断话题并非新话题,早在1999年,我和北京大学的张维迎教授 长篇大论地讨论了中国由管制所带来的法定垄断问题,如果再加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张昕竹、余晖等学者在学理上的研究,周其仁、胡鞍钢等对于电讯等垄断行业的炮轰,可以说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关于行政垄断的话题实际上很难再做出漂亮的新东西来,垄断在国民心中几近变成了“死老虎”,只是我们不太清楚什么时候“死老虎”会真的死去。
不过,一旦涉及到“死老虎”何时才能真的死去这个话题,还真是有些未尽之话要讲。在下的一个基本判断就是,“死老虎”要真的死去,必须启动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必须从国有企业改革转向政府管理改革。
这里我且从垄断与政府管制以及政府干预的关系讲起。
从经济学理论上讲,垄断的来源共有三种(不是两种),一是自然资源导致的垄断(如矿产资源垄断与网络型垄断),二是市场竞争演变成的垄断(如微软与英特尔形成的市场垄断),三是政府的法定垄断(又称行政垄断,如中国广泛存在的国有垄断企业的垄断、地方保护主义的垄断等等)。一般来说,经济学家认为自然垄断事出有因、有利有弊,很难取消,而竞争垄断由于“可竞争性”的存在也不足为害,真正值得重视、警戒是的政府的法定垄断。
法定垄断的根源来自于政府管制和政府干预。所谓管制(regulation),是西方的一个概念,意思是政府确定规则并让市场主体按照某种规则行事。通常,成熟市场经济下的管制目的只是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市场竞争的框架。这种管制及其造成的垄断并非全然是坏事,比如“专利权”就是对于 知识产权的垄断,但适度的专利权垄断却是公认的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定垄断。
相比于管制,政府干预要走得更远。对于许多国家的政府来说,之所以直接对企业决策进行干预,往往为的是达到政府想要达到的非经济目标,而这个目的可能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完全偏离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比如, 中国经济生活中到处存在着的政府管制与政府干预,与其说是为了解决“市场失败”,还不如说是为了消灭市场,即不是因为市场中谁对谁形成了损害而需要政府出手干预,而是因为政府的目的是“赶超”,希望比其他的国家发展得更快,而政府又不相信市场以及市场中的企业家能做到这一点,因此认定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来替代市场配置资源、替代企业家精神,消灭市场,才能达到赶超的目的。
这也就是说,在西方,政府管制的出发点是维护市场秩序,并非与市场竞争过不去,而我们搞的计划经济从一开始便是立足于取消市场、消灭竞争,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事实上,在长期的计划体制运行当中,不是“竞争”而是“垄断”才是褒义词(如列宁高调主张的苏维埃“国家托拉斯”就是这样)。
一旦计划体制消灭了市场,消灭了企业,消灭了企业家精神之后,政府便集所有功能于一身,法定垄断也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比如,在西方,企业赚不赚钱是企业自己的事,与政府无关,政府作为裁判要管制的是企业损害社会的行为。但在我们国家,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地方国有企业是地方所有,因此当国有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决不能坐视不管。因此,我们会看到,一个西方企业无论什么原因亏损,它都没有能力来形成一个价格联盟,因为那样做是不合法的,即使企业违法地做,由于“囚徒困境”的原因,最终也很难达成价格联盟的协议,达成了协议也很难被执行,但在中国,如果政府本身是企业的所有者,承担着亏损的责任,它就不会希望亏损,而为了国有企业不亏损,政府就必然利用政府社会管理者的职能,利用其特有的垄断权力,来保护自己作为所有者的利益。此外,我们还看到,西方的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公共职能,其权力的行使还要对选民负责,但在中国当前的地方分权体制下,一方面财政联邦主义大行其道,地方收益与地方竞争紧密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地方权力缺乏制约导致政府机会主义同样大行其道,财政联邦主义+政府机会主义使得地方政府行为表现更像公司而非“公仆”。为了寻求“地方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总是积极地设租和寻租(当前最典型的是 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以及各色各样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由此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的垄断行为。
因此,我们看到,垄断的根源其实是在于权力,而权力行使的不当又在于政府角色的错乱。在当前中国转轨经济中,政府可以说扮演着三重角色,一是作为一般社会管理者的角色,二是作为市场管制者的角色,三是作为企业所有者或者说是生产者的角色。现实中,这三重角色之间很难协调,想不冲突也难。经常性的结果就是,政府利用其社会管理者的垄断性权力来谋取它作为所有者利益以及财政收益的最大化。政府行为公司化正是中国目前各种各样的管制和垄断现象不断出现的深刻原因。
和其他垄断相比,法定垄断是最坏的垄断,因为政府权力没有第三方的力量能够限制它。由此大大地损害效率与公平。中国的国有企业垄断及其导致的收入两极分化已经引起社会的愤怒,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形成的权力——资本神圣联盟也备受有识人士的批评。但是,“死老虎”如何才能真正的死掉呢?显然,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前,最重要是不要回避政治体制改革,最关键的是深化政府管理改革,并以此促进中国的经济改革。前段时间,有关改革的争议颇多,有些意见甚至主张搁置改革或叫停改革。其实,改革就像盖大楼,停不下来万不可能,那样做只会让改革成为“烂尾楼”。因此,真正要探讨的问题是如何改革。过去,我们一直强调经济改革(经济改革几乎是单兵突进),而在经济改革中比较强调的是国有企业改革(称为“重中之重”),有时候则是价格改革(理顺价格体系曾被称为中国改革的主线),但现在中国是到了启动政治改革和政府改革的时候了!如果政府管理改革不能及时往前推进,政府不能厘清其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政府权力不能受到社会公众的制约,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行为不能发生根本改革,中国的市场化经济改革将难再有大的突破,单兵突进的经济改革一定会加快出现边际效率递减。
说到底,“死老虎”是一个体制现象,“死老虎”何时真正死去,不在老虎,而在纵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