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威力”洗衣机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征求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意见,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
一开始厂长大张旗鼓地在天津、福州举办了四次“优质服务周”,想通过上门为顾客维修洗衣机,来了解质量问题。可是用户大都嫌麻烦,要求维修的人少,所以这一招并未获得关于质量方面的信息。
几个星期过去了,厂长终于想出了一个新招。他花了四万多元钱,特意请了广州歌舞团到北京为用户演出,凡买了威力洗衣机的人都可以到东安市场等北京四大商场免费领取两张观看演出的票,条件是填写一张《质量跟踪用户档案》。这一招果然见效。前往登记的用户有好几千人。就这样,他们收取到非常丰富的用户信息。为改进威力洗衣机质量,扩大产品在顾客中的信誉,作了一次很好的宣传。这次活动所获得信息和声誉,更是“万金”难买。这就是先赔后赚的“利天下者,方能利己”的经营思想。
以小损而换大益
创业者从商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追求利益,但如果直接以战争手段去抢夺,那么你“失去的东西,永远比得到的更多”。
以小损而换大益是战争中的重要战术,这种重要战术又称为“损”战,在商战中同样适用。
吴越之战,越国便有计划地腐蚀了吴国的军心;越战中的美国军队,也在毒品与性病的攻击下遭到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美国本土的社会结构;这正是以小失而得大益的事例。在上面的事例中,“失”的目的在于“得”,以“失”诱敌上钩,然后一举歼之,即小失而得大益之法。
解放前,烟台啤酒厂在上海各大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启事:某日,“新世界”按正常门票价格出售门票,持门票进入“新世界”后,由烟台啤酒厂赠给洗脸毛巾一条(上有“烟台啤酒厂赠”字样),游人可免费喝啤酒,喝酒多者,按前三名顺序分别予以厚奖。消息发出,上海新世界门前万头攒动,致使南京路上人山人海,交通堵塞。这一天,48瓶一箱的啤酒被喝掉了500箱。上海市的各家报纸绘声绘色地报道了这次啤酒比赛的盛况以及获奖者的得意之态,整个上海为之轰动。
烟台啤酒厂虽然在这次活动中花了不少钱,表面上看是吃了亏,但它因此而占据了上海啤酒市场,捞了个大便宜。这种“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做法,没有魄力的厂家是很难做到的。
在战争中,爱兵如子可能是所有将帅的美德,所以,损失士兵的事是统帅所不愿意做的,但有时为了获得战争的胜利也不得不做出牺牲,因为以小损换大益正是在一定程度上最大的保存了士兵的利益。
《国史补》中记载,渑池道中有车载着瓦瓮,堵塞在狭窄的路上。正赶上天气寒冷,冰盖路又陡又滑,进退两难。天色将晚,公家的和私人的旅客成群结队走来,数千车马拥挤在后面,毫无办法。这时有一个叫刘颇的旅客,催马赶来,问道:“车上的瓮能值多少钱?”回答说:“七八千。”刘颇立即打开包裹取出银子,全部将瓮推到山崖下。不大一会儿,车载轻了,可以顺利前行,后面的车队也喊叫着前进了。
古人说“吃亏是福”,或者说“吃亏就是占便宜”,是有丰富的文化内涵的。有时候,吃的亏是明显的、表面的,但占的便宜却是无形的、长远的。从经营上来说,刘颇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付钱推瓮下山是吃亏了,但他赢得的时间价值却是难以衡量的。这种以小损换大益的行为,是创业者的目的也是一种经营手段。
见利思义,善行义举
作为商人就要谋求更大的利润,但儒家提倡的“义以为上”的义利观,完全超出了“金钱至上”的西方价值观,成为中国商人独特的管理价值论。
义以为上,是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命题,既包括行为准则上的“见利思义”(或“取之有义”),也包括价值判断上的“先义后利”和“以义克利”。这一“义以为上”的命题,为现代儒商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先义后利”命题,是儒家针对“先利后义”的弊病而提出来的。孟子认为“先利后义”,势必造成“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的结果。最高统治者如带头讲利,就会带动人人言利的风气,而人的贪欲难以满足,必然会引起互相争夺,天下大乱。只有“先义而后利”,人的欲望容易得到满足,统治者也会因此而得到好处。“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荀子从个人荣辱的角度阐述了两种治国之道,指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见利思义”也叫“见得思义”或“义然后缺。
“见利思义”和“义然后缺是孔子在《论语?宪问》篇中提出的;“见得思义”则是孔子在《论语?季氏》篇中提出的。这些都是说人在判断事物和行为准则上应以“义”即道德价值作为惟一的取舍标准。根据“见利思义”的观点,儒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利”是要追求的,钱是要赚的,而“君子言义不言利”的传统思想是必须抛弃的。但是赚钱必须以“义”为取舍标准。何谓义?“义者,宜也。”《礼记?中庸》)“行而宜之之谓义”。(韩愈《原道》)这里所谓“义”,除了传统儒家从道德层次上大力提倡职业道德,力求做到赚钱不“缺德”外,还必须注入以法治企业的新观念,从法律层次上大力提高守法意识,力求做到赚钱不“违法”。
只要在不缺德、不违法的前提下,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讲挣钱,理直气壮地赚大钱。根据“见利思义”原则,即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能搞邪门歪道,进行走私活动、偷税漏税、贪污盗窃、侵吞公款、贩卖毒品、拐卖儿童等犯罪行为。要求国家和个人只能创立与发展对社会和人类有益的企业,任何不利于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企业和产品都不应创立与发展。同时,要求商人在经营中只能赚取合法合理的利润,不能以假冒伪劣产品去搞不正当竞争或以违法行为来获取利润。这就为现代儒商指出了一条正确的价值取向,赋予儒商以崇高的道德价值。
捐善款的义举固然是出自商人的仁义之心,但这一义举的又一客观效果则是为商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树立了一块无价的金字招牌。
李嘉诚在商场上成功了,但他并没有捂紧自己的钱袋,而是捐赠大量财物来兴义举,做善事。李嘉诚慷慨解囊、善举义行在家乡广为流传,树起一座心碑。尤令人称道的是,他淡泊功名,保持低调。他不同意以他的名字为潮安、潮州两医院命名,甚至不愿意参加剪彩仪式。
1991年7月12日早晨,李嘉诚边用早餐,边听广播,惊悉中国华东地区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水灾。他立即在第一时间通知新华社香港分社,以四大公司名义捐出5000万港元赈灾,同时倡议全港市民掀起救灾热潮。数日后,汕头遭遇强台风灾害,李嘉诚又以个人名义捐500万港元给汕头市政府。李嘉诚的善行义举显示了其崇高的人格和品德。但谁又能否定,李嘉诚的高尚形象没有给他的商业事业带来效益?
道理很简单,做生意谁不想找一个人品人格高尚、信誉卓著的商人作伙伴?谁愿意与奸商交朋友呢?从商业角度看,李嘉诚的善举是他在商业活动中的无形资产。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无形资产要比有形资产更昂贵、更具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