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最近因工作缘故跟某知名企业发生一笔业务往来,因涉及金额极小,对方又有相当的知名度,口头承诺就算是合约约定,没料到后来对方随意违约,连个合理解释也没有,向该企业老总问个缘由,发短信不回打电话不接。
这本是一件小事,却对他的思维冲击不小,说这反映出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企业缺乏基础的契约精神。这似乎是个老话题。但在中国经济越来越强,中国企业频频向海外发起并购的今天却似乎正成为致命的问题。如《新世纪》周刊早前曾发表社评指出,http://china.aihuau.com/中国互联网的领袖马云违背契约原则,未经股东授权转移支付宝所有权。马云自己辩称,支付宝转移虽不完美,但唯一正确。像马云这样的企业家尚且如此,可见企业家群体对不遵守契约情况的态度多么漠然。表现在内部,老板们擅长给员工们“画饼”,描述美好的前途和未来,但给员工承诺的奖励常常不兑现,对于CEO或骨干高层约定的股权,要么提高条件,要么想方设法稀释,还有的甚至暗地里抽空或转移实体资产。
在这个社会里面,谁也不会轻易相信谁。信任成本不断增加,合作效率则不断降低。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每年签订的4 0 亿份合同当中,切实履约率只有5 0% 左右。企业每年
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 0 0 0 亿元。
中国企业缺乏契约精神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当然,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的商业文明发展过于缓慢,因为只有在商业社会中,才需要契约精神。中国真正的现代工业文明和商业文明不过一百多年,而且还在反复之中。在一个长期缺乏工业文明和商业文明的社会里,没有契约精神形成和成长的土壤。
传统的儒家提倡“忠义礼智信”,强调守“信”,但儒家的“信”更多的是在“诚信”的意义上提出的,并不等同于西方的“契约”。契约的存在必须是两方以上主体,否则达不成共同的约定,而诚信则完全可以对每个单一主体提出,是一种道德品质。诚信靠自律和良知,契约则需要诉诸外在的制裁力量。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才真正迎来商业的繁荣和发展。但体制还在继续转轨,市场不规范,法律不健全,第一批民营企业家处在野蛮生长中,唯利是图,不择手段,钻法律空子,甚至坑蒙拐骗,最初的胆大者、投机者赚得了第一桶金。这给后来的民营企业家起了不好的“示范效应”。
另一方面, 中国对契约的尊重和保护力度不够,一直缺乏完善的违约制约机制。人都是趋利避害的, 尤其是商人, 追求效益最大化。当违约的收益大于守约的收益,或者说违约的收益远大于违约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时,违约就会成为他们眼中一个“好”的选择。
没有契约精神,生意交往没有了保障,大家的信任主要靠感情、靠各种 “缘”,如血缘、姻缘、地缘、人缘。“缘”就成了中国人信任的重要基础。但是可以想见,在以“缘”为合作前提的商业环境下,中国的市场经济能发展得多快呢?又如何谈与国际接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