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永新商贸城”项目由兰州东部永新商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231.23亩,一期开工建设51亩,是“新东部商圈”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建设对东部商圈的品质提升乃至兰州市的经济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某种原因,让这一“金蛋蛋”土地被闲置起来,失去了它生财赚钱的本能。近日,在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房产部的帮助下,这块搁置多年的闲地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东部永新商贸城”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原为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永新涂料集团公司所有。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北油漆厂,2003年8月26日,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家世界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书》。双方协商决定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的形式,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化工厂区内合作开发经营现代化大型商业设施——兰州东部家世界购物广场项目。西北化工厂与家世界集团共同出资组建兰州东部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西北化工厂以5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及地上、地下附着物和部分现金作为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30%;家世界集团以人民币2.4亿元的资金作为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70%。但实际上兰州东部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03年成立时,家世界连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单方面以5000万元注册了兰州东部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中1500万元现金替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垫资。
之后,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投入的51.77亩土地使用权土地证过户到兰州东部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但家世界在东部公司投入2.4亿元的资金却未到位。
2006年,兰州东部家世界退出了该项经营,兰州东部家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退出项目后,使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这一上市公司的业绩受到严重影响,更为重要的是,西北化工厂计划搬迁建设新厂区、精细化工项目建设和开发厂区现有土地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作为永新商城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顾问,甘肃正鼎律师事务所房产部的律师得知此情况后,深感痛心。作为长期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深知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这样一块地处黄金地段的土地可谓寸土寸金,能够整体进行商业开发更是可遇而不可求,但就是这样一块“风水宝地”,却陷入了没有资金进行开发的窘境。更何况土地转让资金关乎一个老厂是否能够顺利搬迁,土地使用权人也期待着这一有利契机。
就在此时,几位欲在兰州进行投资的浙江商人进入了律师的视线。律师便主动与其进行接洽、商谈。当他们了解到浙商非常有诚意投资,却苦于没有心仪的好项目时,便向其推介了“东部永新商贸城”项目。
然而,项目前期的无疾而终让浙商产生了顾虑。律师便邀请浙商详尽考察兰州市的商业状况,让他们看到了投资的前景,并大胆地提出打造高品位商业广场、融入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的开发方式,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理念力,争在竞争激烈的东部商圈占有一席之地。这一理念最终打消了浙商的重重顾虑,促成双方就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引入资金,使项目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