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河北省工商局宣布:不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金最低一元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据了解,“一元能注册企业”的省份,河北省为全国第一家。北省工商局主管注册工作的副局长金洪钧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
“一元钱注册企业”不是什么创新之举,河北也并非全国第一家,有趣的是,08年人民网报道过“2008年4月24日,湖北省在国内首推一元钱即可注册办企业政策”,但湖北也不是第一,早在03年4月21日《羊城晚报》就报道过深圳“一元可注册企业”……
其实,“一元注册企业”的规定是早就有了的,各地都没有必要为了彰显自己政策的开放而突出所谓的“第一”,2000年开始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以及随后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等,都没有对注册资金做出最低限额的限定,从理论上讲,注册一分钱也是可以的。值得注意的是,“一元钱注册企业”并不意味着是“一元钱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的最低资本额是3万元,而“一元钱注册企业”中的企业是不能使用“公司”等名称的。
应该说,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注册的资金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是有积极作用的,它降低了创业的门槛。但“一元注册企业”更多的是起到一种象征性的作用,其对“促进创业”的作用有限,恐难以扛起“促进创业”的大旗。一方面,人们往往信任注册资金雄厚的公司,很难信任那些注册资金小的公司,因此在现实操作中是鲜有人去为自己的企业注册一元钱资金,这样做,只会让合作方心生疑窦:会不会是皮包公司?另一方面,“促进创业”的关键问题,还不仅仅只是注册门槛高低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创业环境的问题,一些地方,借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查来“吃企业”的情况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对于民间创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更有一些地方,企业如果不请客、送礼,不行贿,就基本无法生存。
因此,笔者以为,河北省能够落实《个人企业独资法》及《合伙企业法》等的相关规定,向百姓大力宣传“一元注册企业”,这是值得提倡的,但另一方面,笔者也希望同时能做好相关制度建设,比如减少不必要的检查、重复检查,加大对私人创业贷款等方面的支持,以及惩治职能部门的腐败等,只有将这些制度建设形成合力、形成一个完善而良好的创业环境系统,才能保护创业者的创业信心,才可能全面促进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