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是一个金矿主,手下有很多真实的淘金者。有一次在饭桌上,他这么评论金矿主与淘金者之间的关系:“黄金归我,沙泥归他。”我一听,情不自禁地连连拍手叫好。
各位,请不要误会了,我这叫好,不是为他的“剥削政策”叫好,而是为他这句经典的总结性语句叫好。
后来,我有一年回老家过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也学这位金矿主的话来总结宁波企业家与外地打工仔之间的关系,我说:“我们这些长年在外做销售工作的宁波人,就相当于金矿的探测人员。在某地发现金矿后,就立即动员当地的老百姓来帮我们把混杂着沙泥的金矿挖出来,然后,再动员他们帮我们把未经淘洗的原始金矿搬回宁波来进行冶炼。等到冶炼成金锭后,再让这些外地打工仔把没用的沙泥搬回去。”
在这里,“未经冶炼的原始金矿”就是指:市场需求;而挖掘原始金矿的过程,就相当于开拓市场;淘洗与冶炼金矿的过程,则可以看作是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请大家务必注意:发现“金矿”的是我们宁波人;而真正出苦力“挖掘金矿”的,却不一定是我们宁波人,更多的其实是当地人;我们动员“外地人”把订单发到宁波来,就相当于让他们帮我们把原始金矿搬回宁波来;等到订单传到了宁波后,真正在宁波出苦力生产产品的,还是“外地人”。最后,宁波老板获取了丰厚的利益回报,宁波销售员也得到了可观的报酬,可那些“外地人”则只挣得一些可怜的“工资、福利或返点”。所以,最后,确实是“黄金归我、沙泥归他”呀。
这个观点还可以延伸到国际贸易中去,请大家务必注意了:
在国际贸易中,“金矿主”就是国外下订单的老板,而我们这些给他们做贴牌加工的企业,则相当于“淘金者”。正因为是这样的一层关系,所以,外国老板挣了9元钱,我们才挣了1元钱。为此,我一直在强调,要发展自主“挖掘金矿”的能力!千万不要总是“黄金归美国佬、却只留下沙泥归我们中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