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指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若干企业在核心企业(总部)的领导下采用规模化经营,实行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实行规模化效益的联合体。其实质是将社会大生产的基本原理运用于流通领域,达到增强合作能力和获取规模效益的目的。
现代大工业生产的发展,物品的极大丰富,消费者消费理念的转变和流通业的整合使这种经营方式大放异彩。布艺与连锁专卖的结合,对于布艺生产厂家、零售商、消费都具有其它销售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节约资金、迅速扩张。
我国布艺生产企业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布艺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布艺企业的实力还相当薄弱,资金及人力资源极其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布艺企业借助特许经营的方式,不用自己的资本设置商店,即可迅速扩大业务领域,抢占市场。打击仿版,树立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与其它行业不同,消费者对于布艺产品品牌的认知度比较低。
长期以来,布艺行业抄袭仿版之风盛行,严重阻碍了布艺行业的发展,许多有远见的企业家已意识到这一点,积极树立自己产品的品牌形象,在混乱的市场秩序中赢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布艺产品,特别是窗帘及窗纱,由于其本身是半成品,成功的推广产品的品牌有诸多困难,而推广名店比较容易。布艺连锁专卖店将低劣的仿版产品驱逐出境,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市场体系,使自己的产品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集中经营管理,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服务水平。
连锁经营的同业性,使各个店铺的一些共同性活动,如采购、储运、广告宣传、会计核算等,可以集中起来由总部统一操作。首先从总体上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另外,由总部负责连锁店的选址,开办前的培训,提供一揽子商业服务方案,并始终不断的对各连锁店进行监督领导和交流、培训工作,从而保证了各连锁店的产品、服务、店名店貌等方面的统一性。减少中间环节,贴近消费者。传统的布艺企业以批发为主,中间环节繁琐。而建立连锁专卖店,生产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不但降低了销售成本,使消费者直接受益,而且使生产商更加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降低商业风险。对于购买特许经营权的加盟商而言,可以利用一个已得到实践检验的成功的商业模式,其成功的机率比单独开店大大提高,减少了行业新入者面临的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