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连锁企业的采购环节,是整个企业运行的极其重要的环节,它和销售环节并视为贸易企业的两个车轮。在我国以加入WTO的大背景下,随着国家零售商业逐渐对外开放, 正确处理在商品采购过程中与供应商的关系,正确调整企业的采购供应系统,积极引进和消化国外先进的理念,是再造连锁企业经营灵魂的重要工程,也是连锁企业在当今市场条 件下同国内外企业竞争中保持一席之地并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国供应商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20世纪80年代前期)。这个阶段,由于国家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产品短缺是此阶段的共同特征。由于企业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的一切行为不能服从自身的利益要求,因而企业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供应商政策。
第二阶段,有限制的市场经济时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这个阶段,企业逐渐从计划体制的阴影下走出来,逐渐拥有了自主经营权,开始按着市场规律运行。由于产品相对不足,市场需求大于供给。这种客观现实决定了企业供应商政策的特点是供应商主体,零售企业为了获得短缺的商品,高度依存于供应商。
第三阶段,高度市场化时期(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高度市场化的趋势下,社会商品极大丰富,产品层次极大提高。企业作为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正淋漓尽致地实现自身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零售商业企业的地位发生了本质变化,由供应商主体转化为零售商主体,企业的采购面临众多选择。在 这种情况下,作为市场上新型主力———超市连锁企业,其供应商政策基本反映着时代的特点,并利用这种天赐良机享受着多重选择、宽度融资和扩张发展的快乐。
毋庸讳言,市场赋予了连锁企业良好的发展机遇,连锁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大好时机,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企业做好、做大、做强。但是作为市场排头兵的连锁企业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当前的形势,在强化销售主体的同时,特别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
目前,在整个连锁行业中对待供应商的方式存在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孤傲自大,恣意妄为。企业不是理智地从公司的切实利益出发去选择和对待供应商,而是盲目地从市场地位出发,决定自己的行动。
自以为只要有店铺,就不愁没货卖。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一些好产品的供应商不堪忍受其态度和做法,而退出与公司的合作。这种退出,不仅是供应商个体的退出,也包括部分喜欢该企业和品牌的消费者的退出。
拖欠货款,缺乏诚信。有些企业利用供应商的劣势心理,在履行合同上过度松懈。一般的连锁企业都采用定期结账的方法,到期对账、开票,然后付款。从结算日期到实际付款日期的间隔过长,个别企业还利用各种借口拖延时间,给供应商制造很大的不便和费用负担。
巧立名目,摊派费用。到目前为止,许多超市和连锁企业还在与供应商合作时收取入场费、广告费、促销费等不合理的费用,岂不知,这种费用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其结果,势必提高供应商销售成本,提高产品销售价格,降低产品和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现在,连锁超市企业越来越多,分布密集度越来越大,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尤其国外超级连锁企业的介入,会给国内刚刚起步的连锁企业带来巨大的挑战。作为特殊业态的超市连锁企业应该有紧张感和危机感,从更高的起点,按更高的要求改造企业,使企业及早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