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让一元堂大药房国展店马经理非常高兴:一位在附近医院看完病的老太太拿着划好价的处方来到药店,请她帮忙算算这些药如果在药店买需要多少钱,结果发现比她在医院里拿能够省下58元钱,于是就返还医院,要求加盖外购章。她认为,药店相对低廉的价格对消费者还是有吸引力的,关键应该加大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宣传。
金象大药房白塔寺店的魏经理表示,新办法实行以来,处方的数量并没有增加,依旧是每天10张左右。她认为,消费者在医院挂号、看病之后,一般都会顺便在医院取药;而药店服务对象主要是那些不需要去医院挂号开处方的患者。“《处方管理办法》只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处方的管理,只要医药不分家,消费者的购药习惯就很难改变。”她说。
卫生部和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于9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这意味着,患者持处方可以自由选择购药地点。
那么,这则新规定是否能够解决零售药店的“处方饥渴症”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我们的处方数量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医院的处方还是流不出来。”记者采访了京城多家药店,这是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医院处方
依旧难以流向药店
永安堂灯市口药店的张经理告诉记者,自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限售令”,规定抗生素类、磺胺类、抗结核类、抗真菌类和喹诺酮类共5类约400种抗菌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之后,1个多月的时间,该店西药的销售额骤降了10多万元。而《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药店基本没有什么影响,该店每天接到的医院处方不足20张。据她透露,该店现正效仿其他药店,想通过“坐堂医生、咨询大夫、电子处方”三管齐下的办法,来解决处方来源问题。
北京一元堂大药房国展店是京城首家医保定点药店中的平价药房。该店的马经理告诉记者:“虽然政策规定患者可以持处方自由选择到医院或是药店购药,但是很多患者对此并不了解,特别是牵扯到医保报销问题,需要医院在处方上加盖外购章,有些患者怕麻烦,干脆就在医院拿药了”。不过,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还是让她非常高兴:一位在附近医院看完病的老太太拿着划好价的处方来到药店,请她帮忙算算这些药如果在药店买需要多少钱,结果发现比她在医院里拿能够省下58元钱,于是就返还医院,要求加盖外购章。她认为,药店相对低廉的价格对消费者还是有吸引力的,关键应该加大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宣传。
金象大药房白塔寺店的魏经理也表示,处方的数量没有增加,依旧是每天10张左右。她认为,消费者在医院挂号、看病之后,一般都会顺便在医院取药;而药店服务对象主要是那些不需要去医院挂号开处方的患者。“《处方管理办法》只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处方的管理,只要医药不分家,消费者的购药习惯就很难改变。”她说。
未定罚则
新《办法》形同虚设
事实上,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为处方外流设置的种种障碍早已是众矢之的。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卫生部、中医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中才会有这样的规定: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等等。
然而在采访中,京隆堂大药房的杨经理告诉记者,现在他们还是经常能够接到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处方。“出于对患者健康负责,对于这类处方,我们只能退回消费者。”杨经理说。但是《处方管理办法》已经对处方的书写格式等作出具体规定了,难道医院会破坏规定吗?面对记者的疑惑,杨经理无奈地表示,就算医生不遵守《办法》的规定,药店方面也无可奈何。
记者查阅了《处方管理办法》的全部28条规定,发现几乎所有的条文都只规定了医务人员、药学工作者应该怎样做,但是没有一条涉及如何对这些规定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者应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法规的重要作用在于警示,违反规定会受到处罚。然而,这样一部没有罚则的规定将如何起到其应有的约束作用呢?而与之相比,抗生素限售令则明确规定违反者要受到严厉处罚,并从规定实施之初就在各地展开了专项监督检查,效果自然显著。
电子处方只是应急手段
业内呼吁“医药分家”
由于医院的处方很难流入药店,而占药店销售大头的抗生素类药品又必须凭处方销售,为了解决处方来源,很多药店开始引入坐堂医生,有的还采用由坐堂医生通过可视电话为患者诊病,然后把处方传真给药店的办法。
有关专家也认为,目前“强制凭处方卖药”的政策,在推行中确实存在障碍,且不说公众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而且一些所谓掌握处方权的医师是否具备资格也令人怀疑,例如,一些边远地区的医生,可能根本没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却“手握开方大权”。另外,可视电话毕竟不如当面诊断,因此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值得商榷。如此一来,将有悖国家实行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的初衷。
金象大药房总经理张峥嵘表示,应急处方不能完全代替医院的处方,它与医院诊疗处方有一定的区别。“所以,我们只限定在应急状态下或特殊情况下使用这种方式,并采取一系列弥补措施保证病人的安全,我们会告知病人‘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在处方用药量上,严格限定在最小剂量,以保证用药既符合病情的需要又保持用量合理,而不是以售药为出发点,为病人乱开乱用,随意推荐。我们希望,相关政策尽快到位,使得处方药能够严格凭处方销售。”他说。
医保全新的总经理刘志民则表示,应急处方,即电子处方只是一种过渡的手段,需要开具电子处方的病人,一般都是“清楚知道自己该吃什么药”的患者,而且这些药量一般都很小,安全性也较好;青霉素之类的药物决不会轻易卖给病人;一旦遇到急性患者,药店首先会建议患者去医院看医生。
据相关资料统计,近年来我国不合理用药的人数占用药总人数的11%-26%,日常急救病例的10%是因用药失误引起的,其中每年因吃错药而死亡的人数约有19.2万。有相当一部分患者身体一有不适,如感冒、咳嗽、头疼、嗓子疼等,便自行服用抗菌药,而滥用抗菌药的结果就是使身体产生抗药性,抑制自身的免疫力,造成机体抵抗力下降,甚至对内脏器官造成损害。
分析人士指出,要想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就应当切断处方与销售的经济利益联系:医院只负责看病而不同时卖药,药店只负责卖药但是没有处方权,医药分家,在相互制约下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