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10月27日表示,如果沃尔玛连锁公司、戴尔公司及伊士曼柯达公司等外资企业拒绝在中国机构中建立分支工会的话,总工会将对这些企业提起诉讼。
但沃尔玛早些时候声明,其中国业务将遵循沃尔玛在全球不建立工会的政策。截至本报发稿,这家连锁巨头仍未对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做出积极反应。
沃尔玛拖以待变
沃尔玛在中国为什么不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号召?沃尔玛难道不考虑在华品牌和政府公关问题吗?
一家公司最担心的是不建立工会等道德因素带来的品牌危机。但帕勒咨询公司董事、著名品牌管理专家罗清启认为,因为中国的特殊国情,沃尔玛工会问题对其品牌的影响远不会像在其他国家那么大。因为中国总体购买力还比较低等原因,中国人对沃尔玛“低价产品”的需求非常迫切。
“虽然大家也对沃尔玛不建工会感到很反感,但是真到需要买东西的时候,还是会去找沃尔玛的低价产品”罗清启对《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强调,“如果在日本或韩国,沃尔玛因为工会问题引发的道德危机会直接影响到营业额,沃尔玛会很被动,但在中国估计不会。”
罗清启认为中国人应加强民族意识,主动去抵制“不法”外国商家。不过,相对于经济上和民间的抵制,罗清启也承认劳资问题更应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
沃尔玛在中国能顶住压力不建工会的另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对外资的渴望。据媒体报道,深圳市曾经强烈要求沃尔玛建立工会,但是后来为了争取沃尔玛在深圳的进一步投资,深圳市工会组织基本停止了劝说沃尔玛组建工会的努力。
一位《工会法》专家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即使沃尔玛被告上法庭,中国法律对沃尔玛的审判结果也只能是“勒令改正”,而且中间要经过漫长的司法程序。所以沃尔玛现在可以坚持不建立工会的态度,根据事态发展“相机而动”。
沃尔玛工人最需要工会
专家指出,跨国厂商认为中国劳动力价格便宜,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假象,在很多沃尔玛的货源工厂,工会、保险、劳动保障等因素并没有计入成本,而这部分成本则由中国传统的社会体系来支付。比如在农民工在工厂工作,其养老不是由资方承担,而是依靠中国农村传统的“养儿防老”“存钱养老”的体系。这是外资对中国的“隐性剥削”,同时对中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也极其不利。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告诉记者,在国外,工会起很大作用,大企业中工会是重要力量,中国建立工会体制是应该的也是必然的。首都经贸大学劳动与人力资源研究室主任王守志教授也指出,沃尔玛全球没有建立工会,在中国就不建工会是完全说不通的,因为在中国必须按照中国的法律执行。
在中国,“有事找政府”已经成为劳动者的一种习惯,很多劳动者利益受到损害往往直接去向政府或信访部门投诉。王守志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这种情况并不正常,政府的行为应该是规则制定者和仲裁者,一般的争议应该由工会和企业平等协商解决。在沃尔玛等外资企业完善工会也是中国政府体制改革的需要。
沃尔玛这种类型的外资企业在中国更需要建立工会。王守志表示,IBM、摩托罗拉等高科技中企业的员工由于学历、知识结构等原因,谈判能力比较强;而沃尔玛在中国进行劳动密集型商业活动,工人个人谈判能力比较弱,只有团结起来,用工会的整体行为来和资方谈判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工人应该起诉沃尔玛
沃尔玛拒绝建立工会的一个理由是没有工人要求建立工会。
一位全国总工会人士表示,沃尔玛的借口不能作为不组建工会的理由。原因是,根据现实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情况,沃尔玛所称职工没有组建工会意愿的真实性有待考察;职工即使对加入工会组织有愿望,也不可能向企业提出,“这些跨国企业的很多职工已向当地工会组织表示了愿意加入工会的愿望”。
但是,要想让沃尔玛让步,沃尔玛员工向沃尔玛提出组建工会要求是个必要条件。
王守志表示,按照我国工会法,建立工会需要两个条件,即上级工会进入企业指导组织工会,“比如朝阳区工会进入摩托罗拉,指导员工成立工会”;另外一个办法是员工主动要求组织工会,外资企业无权阻拦。
显然后一种方法更合适沃尔玛员工。按照中国工会法,如果外资企业拒绝成立工会,必须有由受害人提起诉讼。由于沃尔玛上级工会并非直接受害人,不能直接提起诉讼,所以,只能由向沃尔玛提出成立工会要求的员工充当原告,才能将沃尔玛告上法庭。
也就是说,沃尔玛工人必须主动站出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才会在中国“服软”。
争取建立第二个沃尔玛工会
自2001年9月以来,沃尔玛遭到了美国“国家劳动力关系委员会”的28次投诉。该委员会认为,沃尔玛从事了反工会活动,如解雇有接近工会嫌疑的员工。但是沃尔玛至今没有被告倒。据美国媒体报道,沃尔玛常用的手段就是对提起诉讼的工人施加压力或者“软化”他们的立场。
对此,罗清启和王守志都认为,在中国沃尔玛难以长期保持强硬态度,在中国工人和总工会的努力和商业竞争对手的压力下,沃尔玛让步只是时间问题。
不久前,加拿大容基耶尔市的沃尔玛工人就获得了“历史性”的胜利,工人对沃尔玛的诉讼获得了胜利,并且赢得了建立沃尔玛全球首个工会组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