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重视法律学习
《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先于《直销管理条例》生效,意味着国家将实行“先打后放”的方法对中国直销市场进行管理。而这样的管理方式,就会对企业在法律管理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是直销企业的重中之重。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没有立法,很多直销企业的行为如果按照《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明显的传销行为,但是这两个条例,已经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将纯粹的拉人头以及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纳入重拳治理之列。
对非法传销明确定义包括: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他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这两个条例的硬性规定,就导致直销企业必须从法律上确定自己是直销,而不是传销。而根据《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国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正在逐渐加大,如果直销企业在法律上不小心遭遇打击,将可能是灭顶之灾。
这是规避自身身份的法律风险要求企业加强法律意识,同时,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法律问题,这是对直销企业新的法律的考验。
比如说,为了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原来的团队计酬可能会采取这种方式:把团队计酬划入企业内部薪酬,直销员一旦“拉到下家”晋级后就成为公司的员工,并一层层升级。这样,上层的销售人员,实际就成了直销公司的员工,他们的团队计酬实际就成了内部员工的薪酬。
但仔细观察,这样的规避法律的方式就会带来人事管理方面的难题,一旦和这些原来是直销员身份的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他就变成了企业的员工,而这必然给企业带来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风险。
企业更加看重软力量
目前在中国的直销企业在软力量建设方面非常欠缺。主要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是直销的行业特点,它是一种face to face的销售方式,所以直销企业特别是内资直销企业基本不做广告,不力求在公众中树立品牌形象,他们只通过培训班、口碑传播等方式让他们自己锁定的目标群体了解产品或者是企业。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在过去的时间里,直销企业在中国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认可,很多企业不敢在广告投放等方面下大力气,因为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他们害怕政府一声令下,让自己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生效,直销企业获得了合法身份,直销企业打造软力量成为他们做大做强的必须手段。
在打造软力量的过程中,增加广告投放量是第一大趋势,“人要衣裳,佛靠金装”,这种广告投放,能形成强势的企业品牌,而这正是企业软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这个品牌,直销企业能让自己在直销员、消费者心中认识到这是一个具有雄厚实力和背景的企业,增强其对企业和产品信任值。事实上,直销中能形成强有力的人脉关系和良好的口碑的前提也是要直销企业的品牌过硬,没有过硬的背景品牌支援,越是良好的人脉关系越会坏事儿,因为很多人会因此出现亲情、友情的颠覆。
在这方面,安利已经走在了前面。2004年,安利在中国的销售额达到了170亿元,成为中国直销市场上的最大赢家。这些业绩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其不惜投巨资进行“体育营销”和公益活动的努力。安利从广告内容到投放媒体来看,均体现出了大型跨国企业的风范。
现在可以看到的是,继安利之后,中山完美、新时代、天狮等公司也加大了广告的投放,特别是在主流媒体的广告投放。安利与田亮、天狮与周华健被人们广泛认知。
除了广告投放量增加,直销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也将掀起热潮。事实证明,企业文化已经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软力量的重要方面,所以直销企业在自己的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大力气,一批新的企业精神、企业理念将会被提出,并大力推广。
企业软力量建设还有一个方面是,企业在行业的影响力建设。立法之后,直销企业没有排座次,这给了企业出头的机会,一些有眼光的企业会利用这个机会,形成自己的影响力。具体的,可以由某一个企业发起直销行业的自律公约、制定行业的产品、服务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