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符号人物、民营企业中的思想家孙大午近日频繁发表文章,宣传其设想的“私企立宪”公司治理制度设计。他认为这种创新的制度设计可以保证中国私营企业特别是家族企业基业长青。
孙大午认为,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做大了就不再姓私,而是属于社会的。所以企业不能由某个人或者家族说了算,而应该有一套制度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把各种权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尽管孙大午认为私营企业做大就属于社会,但他不赞成中国私营企业走股份制道路,因为“股份制更容易造成企业的分裂和家族间对企业权力的争夺。在股份制下,企业的决策仍旧是一个人说了算,仍然避免不了决策的专断和权力的滥用”。
孙大午主张,在私营企业推行以“三权分立”为核心的“私企立宪制度”,对于解决未来中国私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权力制衡问题是最优的选择。他认为,在未来,私营企业运营中的公司治理将遵循所有权虚置、所有权与决策权以及经营权分离、各种权力被限定、基层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等基本原则。
按照设计,在“私企立宪制”中,监督权是实的,所有权是虚的,执行权不受干涉,人事权和财权均被做了合理限制。在设计中,集团设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企业的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立,并立并行,互相制约,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私有产权仍然是明晰的,但与以前不同之处在于,所有权与决策权和经营权有可能不再一体传承下去,这就保证了公司将持续由民主选举产生出来的、有能力的决策者和经营者管理运营公司,而不再有被“败家子儿”败家之虞。
孙大午的具体实践
2008年12月18日下午,位于河北省徐水县的大午农牧集团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大会”以及“第六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在长达5个小时的现场选举中,最终脱颖而出了集团的15名董事,2名候补董事以及由7人组成的工会委员会。
大午集团661位工龄在三年(含)以上的职工行使了选举权。
15名董事是由原董事会13名成员中选出11位、新候选人14位中选出4位。其中,孙志华、孙二午、孙萌、刘平、孙硕等名字赫然在列。孙志华笑称自己小名“孙三午”,与孙二午一道,同为孙大午的弟弟。孙萌和孙硕是孙大午的两个儿子,意为“春萌秋硕”。刘平为孙大午之妻刘会茹的侄女。
大午集团创始人、监事会会长孙大午对着661位职工选民半开玩笑,“是你们将我们哥几个选上的,你们要对自己的选票负责啊。”
随后,孙大午主持并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与总经理。董事长与总经理由监事长提议,然后民主表决。监事长拥有上述两个职位的优先提名权。
孙大午提议孙二午为集团董事长,刘平为总经理。这项提议得以全票通过。而后,又票选出饲料、种禽、食品、肥业、种业、大午学校、温泉中心等7个子公司的一把手。
自此,大午集团的“私企立宪”、三权分立完全浮出水面。
董事长带领下的15名位内阁成员组成董事会,他们是集团的决策机构;总经理、各子公司一把手,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行使执行权,理事长也即总经理。监事会主要由家族成员组成,行使对所有权财产的监督权。其中所有权作为一个整体存在,由后代继承,不进行财产分割。监事会、董事会、理事会,就是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他们三权分立、并立并行,又互相制约。
“所谓私企立宪中的宪,就是确权、分权与限权。”孙大午说。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民主选举并不严格遵循“谁高票、谁当选”的原则,而是有一定的淘汰机制,那就是必须要在上一届董事会成员中淘汰出1/3,同时又补充进4名新血液进入董事会。这样,既能保证集团前后政策的一致性、稳定性,又能保持组织的一定活力。孙硕就是以363票数新进入董事会的。而上一届董事会成员卢会杰、王才金虽然有432、390的高票,但属上届董事会成员的末票,仍不幸落选。
因为有规则在先,所以还是“赢的坦荡、输的心服口服”,也因此证明,“民主是可信的、民主是可控的、民主是可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