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纺织工业对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将纺织工业定义在国民经济传统支柱产业、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出台,为纺织工业重新营造了优势氛围,有力提振了纺织工业发展的信心。
调整振兴规划的内容可概况为“四个调整和一个支持”,一个支持就是财政税收支持,将纺织服装出口退税从14%提高到15%,这也是这次规划中唯一明确的具体优惠措施。但业内普遍反映,短期内1%的优惠力度不足,出口退税还需提高,调整振兴规划还有提升空间。
作为外贸依存度高达30%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纺织工业产品量价齐跌,10年来首度出现全行业负增长。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布的最新资料显示,2008年纺织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需不足导致纺织业出口受阻、效益下滑,去年全年行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3%,增速同比回落6.2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增长4.7%,回落9.5个百分点。
去年前11个月,纺织行业实现利润1026亿元,增幅由2007年同期增长36.9%转为下降0.7%;亏损企业亏损额为221.3亿元,同比增长97.7%,亏损面达到20.4%。全年累计出口1851.7亿美元,同比增长8.2%,增幅较2007年下降10.7个百分点,预计2009年中国纺织品整体出口增速将继续放缓。而前几年,我国纺织品都保持在30%左右的增速。在这样的形势下,虽然1%的出口退税提高能直接为整个纺织行业带来实际利益,但整个纺织行业的现状短期内还很难改变。1%的上调对企业无疑是杯水车薪,市场对此的普遍反映是“不解渴”、力度明显不够,不能切实解决企业当前存在的问题,企业期待更多具体措施,更大扶持力度。
按国际惯例,出口退税旨在解决商品在出口国和进口国双重征税的问题。因此几乎所有国家都视其为中性的贸易政策,实行“全征全退”的管理办法。但是在我国,出口退税一直被用做压低或者刺激出口的手段。2001年以来,为了压顺差,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从17%一直降到11%。2008年下半年,国家分别于8月1日、11月1日、12月1日3次调高出口退税率,目前又再次提高至15%。政策频繁的调整不仅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企业经营者的信心,与其小步快跑还不如一步到位。而事实上,在全球需求急剧萎缩的情况下,提高1个百分点的退税率, 经过国外客户、贸易公司、生产企业等多个环节的分摊,最终进入生产企业的利润极少。
在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中将民生与支柱产业并提,反映了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就业是我国宏观政策的重点。保就业,就要保企业。纺织工业是我国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传统制造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纺织工业的兴衰直接关系到大约2000万产业工人的就业,间接影响到1亿农民的生计。为此,从保就业保民生的高度,建议继续加大对纺织工业的财政税收支持力度,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达到“征17%返17%”、“无税出口”的国际一般水准。
在2001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时,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从15%升到了17%,全世界出口下降,中国增长2.3%,而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比上次形势更加严峻,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一步到位”更显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