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里清理手机内的信息,发现“草稿”箱里有一则马云“语录”:商人的目标就是赚钱,企业家的目标是改善社会,赚钱只是一种技能。
看了这条信息,我想起来了,大概是今年2月中旬的某天晚上,我在家观看央视春晚的颁奖典礼,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作为颁奖佳宾接受采访时,说了上述几句话,我挺有同感,就把它存在手机里了。记得当时是把它存在“备忘录”里的,不知怎么跑到“草稿”箱里去了。
日常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把商人与企业家做严格的区分。大凡规模大一些,知名度高一些,业绩显著一些的企业,它们的所有者、经营者就常被人们称为企业家。不仅在民间,就是领导讲话、媒体报道中,基本上也是如此。没有人感到这有什么不妥,更少有人去深究过。马云短短的几句话,却让我觉得对“企业家”的称谓做些研究还是有意义的。
现代汉语词典对“家”有一个解释是,指“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接着列举了“专家、画家、政治家、科学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等。这个解释实在太模糊了。按照这种说法,凡是掌握企业管理知识、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人,就可以被称为“企业家”。而且,按照这种解释,掌握农业知识、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就可以叫做“农业家”,掌握教育知识,从事教育活动的教师,就可以称为“教育家”……套用曾经流行的顺口溜就可以说,十亿人民九亿“家”,还有一亿将成“家”。也许因为给各种各样的专家定义太难,把编撰词典的专家也给难住了,才不得已采取这种模糊说法。
当然,马云的“语录”并非给“企业家”下个准确的定义,只是从“目标”的角度,对商人与企业家做出区分。这种区分很有现实意义。能够称得上“家”的,应该是这个行业里的佼佼者,包括掌握知识方面比较优秀,从事社会实践活动也比较优秀。整天只知道赚更多的钱,赚钱的手段既不顾及法律,也不顾及道德,怎么来钱怎么干;有了钱之后,只知道自己挥霍,既不考虑社会的需求,也不考虑还有这么多人生活贫苦。那样的人,尽管他也掌握企业管理的知识,也从事企业经营活动,钱也确实赚了不少,但按马云的原则,他们依然只是一个商人,甚至是一个既不遵守法律,又不遵循公德的无良商人。只有把改善社会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把赚钱看作是实现目标的一种技能的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才有资格被称为企业家。
由此想到,不但衡量“企业家”应该有“改善社会”这一条关键内容,对其他领域的种种“家”的评判,亦应如此。比如现下非常走红的“经济学家”,如果他的一切研究活动是以赚钱为目的,而不是以改善社会为目标,那么,即使掌握的知识再多,从事的研究再深,也没有资格被称为经济学家。有句顺口溜说现在的“商人像教授,教授像商人”,描述的应该是一些商人因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晋升”了,一些教授因为一心赚钱沦落了的现象。其他诸如作家、艺术家、政治家、科学家……也应作如是观。今年2月20日出版的《新华文摘》发表了路甬祥《谨防对科技的不当使用》的文章。文章中有几句话与马云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科学家和工程师不仅应该有创新的兴趣与激情,更应该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路甬祥的这个“更”字用得太好了。因为“科学技术一旦被滥用,也有可能危及自然生态、人类伦理及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的不平等,不安全,不持续,甚至带来人类新的灾难。”
马云的这个区分不会被写入词典,更不会写进法律让大家去遵守,但我想应当“写”进那些经常被人尊称为“家”的人们的心里。你是把赚钱或者获取个人其他利益当作人生的目标呢,还是把获取个人利益只当作一种手段,然后将这些利益用于改善社会呢?如果是前者,你可以毫无愧色地接受人们对你“家”的称呼,如果是后者,那么,当人们称你为“家”时,你应该说一句,我还不够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