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消除,浙江民企又被民间“国进民退”之说闹得人心惶惶。
不过,最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打消了国内民营企业最大群体浙商的顾虑。
在昨日举行的“全省民营企业家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座谈会”上,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为与会各位老总进行“国29条”逐条解读。
郑宇民认为,意见对中小企业来讲条条都是亮点,其中不少都是目前我们企业转型升级措施所急需的内容。来自全省百余位民营企业家代表,纷纷认为最新政策是“强效药”。
民企老总很受伤
从去年开始,民间盛传一则“国进民退”之说。有一种说法认为,在4万亿投资计划中,垄断着基础设施和公共部门的国有企业获益颇丰,民营企业却受益甚少,甚至可能或正在被从某些行业中挤出。
以房地产为例,今年5月初至7月18日,杭州、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重点城市相继上演国企抢地热潮。中字号与国字号企业在两个月内,陆续竞得近20幅热门地块,涉及土地款超过265亿元,其中,刷新单价和总价的地块达到13幅。
而在上半年商业银行的贷款高潮中,国有企业即使“不差钱”,仍然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香饽饽”,而民营中小企业却一如既往地被关在银行的大门之外,以致不少民营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
民营企业究竟何去何从,《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一扫民间唱衰民企谣言,让民营企业看到了国家一如既往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心。
给中小企业“强体”
在昨天的会议上,郑宇民局长针对浙江民营企业的特点,为与会百余位民企老总逐一解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深远意义。
他认为,浙江90%的市场主体都是中小企业,《意见》的出台对浙江民营企业来讲绝对是重大利好。“29条”的出台,标志着党和国家已经非常清晰地理解民资、民营、民需的重要性,不能光靠国企、政府救急式的投入,而只有拉动内需和非政府投资,才是可持续发展、解决外部失衡的必由之路。
从具体内容来分析,《意见》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比以往又有很多突破,特别是在缓解中小企业钱难借、门难进、负担重、实力弱等方面,出台了许多具体措施。
如涉及到减轻企业负担的问题,《意见》规定,对年因纳税所得额3万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可申请三个月内延期交纳。
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特殊规定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免税,减免税;困难中小企业可缓交社会保险费或者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到2010年底;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能免则免,则减则减,能缓则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