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超人”李泽楷将在国内又有新的风险投资举措的消息,在投资者中颇引注目,一位风险投资家,在谈论此事时,如此评价“小超人”。
实际上,“小超人”出道以来,其投资还是常有惊人之举,其整合资源的财技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包括此前对腾讯的投资、通过大国文化集团收购台湾滚石唱片,更投资田溯宁的风险投资基金CBC(中国宽带产业基金)等,已经彰显李泽楷在投资界的雄心壮志。像其他所有的风险投资那样,“发现机会—投资—辅助成长—兼并收购—做大规模—成功退出—再投资”,是“小超人”做VC的价值循环链。
“中国这个市场,任何一个风险投资都不愿意错过,更何况他(李泽楷)呢”,投资界对于“小超人”的举措,关注,但不惊讶。
转战VC:从腾讯开始
早在1999年,李泽楷旗下的香港盈科数码(00008。HK)就已经向腾讯投资了数百万美元。
腾讯创始人马化腾透露,在1999年的深圳第一届高交会上,美国IDG和香港盈科数码共向腾讯注资220万美金的风险投资,各占20%的股份——这是腾讯公司得以继续生存发展的最重要一笔风险投资。
2001年6月,香港盈科数码以126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持腾讯控股20%的股权悉数出售给MIH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公司,此次投资,盈科数码获得超过十倍的回报。
根据2008年3月腾讯公布的财报数据,2007年公司收入38.209亿元,净利润15.68亿元,市值超过百亿元。截至2007年底,腾讯QQ注册用户已逾7亿,其中活跃用户超过3亿,腾讯的网络广告收入保持了80%以上的高速增长。
小超人另一桩典型VC案例是,2006年3月,电讯盈科通过全资子公司Internet Applications Ltd。(IAL),向设在开曼群岛的CBC(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投入5000万美元。这是CBC的第一轮融资,其他的主要投资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包括中信资本、新闻集团、电讯盈科、网通、WPP等,总规模达2亿美元,主要投资方向是中国内地拥有大型市场及业务的电信、传媒及科技相关公司。
事实上,田溯宁和李泽楷的关系颇为密切,田溯宁之前任职中国网通,2005年上半年,田溯宁操刀网通10亿美元参股电讯盈科(20%股权)及引入西班牙电信。
另外,李泽楷在国内的投资主要以地产为主。
最近,有消息称,李泽楷有意出售北京盈科中心。4月中旬,盈大地产(00432。HK)发布公告称,公司正与有意买家商讨出售“北京盈科中心”权益一事。根据估值,这个位于北京市中心的知名项目市值可达41.03亿港元。
北京盈科中心由4幢大楼及1个购物中心组成,其中包括1幢商住楼,其余基本为写字楼,主要租户有IBM、诺基亚及美国大使馆等。目前,该综合项目未售部分总建筑面积为169915.83平方米及861个车位。
北京盈科中心于2001年10月建成,是盈大地产的第二重要物业。2004年3月由电讯盈科将北京盈科中心注入盈大地产。
据悉,已有国内外3家财团对此有收购意向。
不过,“小超人”私有化盈大地产的计划没有通过。4月17日,持有盈大地产16.11%股权的Eliott Capital对私有化投了反对票,
按照2月14日盈大地产母公司电讯盈科的公告,拟斥资约26.42亿港元私有化旗下地产子公司盈大地产,每股现金作价2.85港元。但停牌前的收报价已经是2.76港元。最终因“作价太低”而“一票否决”
青睐娱乐传媒业
青睐娱乐传媒业,是业界对“小超人”的风险投资偏好的普遍看法。事实上,电讯盈科旗下的大国文化集团,今年来已经将业务触角伸向内地云南。
2008年3月27日,大国文化集团、大国翼星公司与云南省文产办签订了发展云南文化产业合作意向书。该意向书就三方共同在策划大型文化活动、打造云南文化娱乐品牌、开展文化产业交流、培养文化产业人才等方面达成了协议。
不难看出,李泽楷以通过大国文化为据点,展开对娱乐业的整合。
2007年末,李泽楷旗下的大国文化集团正式并购台湾的滚石唱片。
据悉,此次大国文化斥资6亿新台币(约合1.4亿元人民币)收购滚石唱片。滚石唱片大量的音乐版权和品牌优势,是吸引李泽楷的真正原因,收购滚石唱片,也成为小超人借道滚石唱片图霸娱乐产业的标志。
据悉,滚石唱片是最早进入数字音乐的唱片公司,曾融资3000万美金创下数字音乐公司融资之冠。但是由于自身经营问题加上运营商政策挑战,滚石一直处于亏损状况。
此前,滚石唱片试图进行自救。2000年,滚石唱片进军网络业,设立网站“滚石可乐”,力图透过互联网的方式来从事MP3付费下载,并以此获得新的盈利。同时引进国际VC的投资,成立滚石移动网络有限公司,并进入内地发展。此后,滚石移动的存在和发展对滚石唱片的意义重大,滚石移动成为滚石唱片重要的收入来源。
但是这些努力都没解救滚石。
在2004年初,中国最大的KTV集团钱柜公司出价2.4亿新台币,换取使用滚石的歌曲版权。但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合作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