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全厂近万人,如此庞大的关系圈,谁没有点事情?”茅台镇一家酒企业老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道:“在茅台镇目前的近600家的小酒厂、作坊中70%为茅台厂内部员工建立,‘内部员工’为这些制假贩假者以假乱真带来了便利,也给相关部门的治理带来了麻烦。”就像一个家庭里,弟弟如果穿上哥哥的衣服假冒哥哥,连父母都很难区分更别说外人了。
仁怀市工商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每次查处造贩假,都是声势大雨点小,为什么呢?因为到最后都是查不下去,这是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我们只能“查小保大”。
一般情况下,从茅台内部拿出一件老酒10斤,价格在500-800元左右(按照年份计价),而这10斤老酒可以勾兑出上百件的假茅台;一整套茅台包装防伪从茅台内线拿出来在50元/瓶。造假商在整套工序下来,出厂价在600-800元/件(每件在12瓶),以飞天53度为例,造假商在给一级代理的价格在1300元/件,一级代理给地方二级代理的价格在1480元/件,一件到达终端的“飞天”价格往往在2000元以上,不同品种甚至达到4000元/件。如果整套设备都是假货,那么这个价格就会低至两到三层左右。“这类完全假货,市场情况并不乐观,销量很差。”张伟告诉记者。 不存在的特供酒更畅销 出产地的特殊环境,传统手工制酒方式,最普通的茅台酒也需要5年时间酿造的时间限制,这些都使得茅台酒无法像其他名酒一样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生产。茅台酒在2003年才达到年产万吨的产量。这给假茅台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一度在甘肃、北京等地传出80%的茅台是假酒的风波,虽然厂方对于传言不置可否,但相关部门的查处情况却在某种程度上佐证了传言。根据张贵昌和张伟以及此后记者联系的经销商季涌波称,按照他们的销售情况估计,目前在全国各地如果没有80%最保守的估计也有近60%的假茅台。张贵昌半玩笑地说,“有时候在仁怀市你都不一定能买到正宗的茅台酒”。由于供不应求,各式“内供酒”、“特供酒”应运而生。尽管茅台根本没有所谓的特供酒,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假酒,市场反应却非常好,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成为消费的大头。“这些人看中的往往不是酒本身,而在于它的“特供”二字,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这些假酒正好迎合了他们的心理。”张伟一语道破事情的本质。贵州省工商局曾表态称,市场上不时出现一些贴有“茅台内供酒”“内供茅台酒”“职工节日特供酒”等字样的所谓“茅台酒”,都属于假酒。然而,类似的假酒并没有在官方一再澄清和打击下消失,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据张伟介绍,这类酒在他们整个销售比例中占据了30%的份额。茅台高档酒品在不断变化,各式的名称层出不穷,“纪念酒”、“专供酒”、“黄金珍藏酒”……让一些消费者趋之若鹜。
茅台镇酒业十大问题
仁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7年4月出具的《关于仁怀酒类生产的调查报告》。其中指出当前仁怀市及茅台镇酒业主要存在十大问题。 一是仿冒知名品牌。少数企业仿冒知名酒类的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图案色泽,最为突出的是仿冒“贵州茅台酒”、“茅台”、“茅乡”注册商标,严重侵犯了“贵州茅台酒”商标专用权。 二是冒用“茅台镇”地域品牌。部分酒类企业的经营地址不在茅台镇,但在其企业名称和产地上加注“茅台镇”,误导消费推销商品。 三是假借合同进行违法活动。部分本地酒类企业假借与外省搞联合开发经营的名义,以提供原酒、外地包装或采取买断经营权、品牌等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等,造成酒质低劣、品牌混淆、偷税漏税、低价位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伪造产地,损害仁怀酒类企业声誉。外地一些企业,打着茅台镇地址名称生产。 五是出卖牌子,贪图小利。个别仁怀酒类企业为了眼前小利,以卖牌子获取一定收入,让仁怀市、茅台镇以外的厂家违规贴牌生产经营。六是企业与企业之间打内战。本地一些企业相互仿冒侵权现象有所发生,互相残杀。
七是品牌误导。少数企业使用“茅”和“台”两字,在此基础上大做文章,误导消费者,侵犯茅台酒厂和知名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严重影响酒都酒业形象。 八是少数企业由于在甲地登记的纳税,乙地谎称甲地上税而实际偷税漏税。 九是未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个别少数企业将原已吊销或不存在的酒厂名称擅自使用经。 十是有的企业利用出卖、挂靠、转让,导致外地不少企业在生产、包装、销售时打着仁怀市茅台镇地址的各类酒品牌,严重影响了酒都形象。 茅台红史 如果没有“茅台酒”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茅台镇,一个面积仅8平方公里左右的闭塞之地,仅仅因为它独特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诞生出举世闻名的“国酒茅台”。 茅台镇隶属仁怀市,在赤水河的中游,赤水河流经茅台镇的这一部分又称茅台河。现有人口两万余人,地形为丘陵盆地,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季多雨。当地居民多依茅台河两岸而居。 茅台镇是当年红军第三次横渡赤水的地方,有着浓烈的红色气息。悠久的酿造史,独特的酿造工艺、加上厚重的革命历史文化,还有开国总理周恩来的垂青,茅台酒才得以光芒四射。1952年9月,在周恩来主持的全国首届酒类评选会上,茅台一举夺魁。其后历次举办的全国性的评酒会中,茅台一直是评比之冠,也正因此,被指定为国务院宴会招待外宾的专用酒。茅台,就此成为新中国的国酒。茅台酒特供的历史也就此开始,因为解放初年产量才75吨,所以就规定了特供标准,至少是省级部门才有资格获得特供酒。由于特殊的历史,军队也和茅台酒关系极其紧密。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即便是有着“国酒”的头衔,在1977年之前,茅台酒厂却一直处于极度混乱之中,并长期亏损。1978年,茅台酒厂在国家的支持下才逐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产品供不应求,茅台酒一度被称为“液体黄金”,千金难求。虽然在上个世纪末茅台由于自己的原因一度被冷落,但随着茅台酒厂的不断调整加上当地政府相继出台各种保护举措,茅台随之再次红火起来。到2006年,市场上茅台酒甚至出现了大缺货,不通过特殊关系跟本得不到一瓶茅台。茅台把主要份额给了政府和军队的团购,并出台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要货的经销商,必须同时得到3位高管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