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三年之久的券商个人定向理财业务即将起锚。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在券商业界征询了大半年之久的《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关注的是,其中业界关注的资金门槛并没有设定,这表明个人理财业务门槛可能仍为此前规定的100万元。
券商提出800万元资金门槛
证监会要求有关意见或者建议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08年2月15日前反馈至证监会。这表明券商定向委托理财业务有望于春节后正式开闸。意见稿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活动。”这表明在2004年被叫停的个人委托理财业务将正式解冻,并“有法可依”。
实际上,2003年底颁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已针对机构和个人的定向理财业务发放了“通行证”,该办法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业内人士称,基于《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券商对机构或者个人开展定向理财是可以的,但券商近年来开展的定向理财基本都是针对机构的,个人定向理财一直未见起色。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此次意见稿并没有对定向理财的资金门槛进行设定。此前在券商间征求意见时,有些券商提出了800万元的资金要求。
而根据《试行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这表明个人理财业务或仍将遵循100万元这个起点。
大券商要求上千万
某大型券商相关人士近日透露,虽然最终出来的征求意见稿没有设定资金起点,但是公司在操作中可能不会按照“100万元”这个起点做。“目前我们设定的机构资金门槛至少是5000万元,即使个人可能也不会比这个低。”该人士透露,如果资金门槛太低,券商的人力成本将大幅提高,也无法与其他业务有所区别。
券商人士均表示,继基金专户理财开闸后,券商的定向理财业务终于开闸,无疑是个利好。据了解,此前券商集合理财业务提供了丰厚的利润,若个人理财业务“大范围展开后,肯定会对券商业绩有好处”。
一券商业人士表示,除了机构外,营业部里的个人大户也可能成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
根据意见稿规定,客户委托资产可以是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或者证监会允许的其他金融资产。同时,证券公司只能为同一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