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本身的概念的界定比较复杂,是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的,人们通常从企业资本量、产出数量、员工数量等方面来区分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在这里,我们从质与量两方面来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
质的方面:中小型企业质的规定性,是指最能反映中小型制造企业本质特征的理论表述,也就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经过人们的抽象归纳,其特点在人们头脑中的定性反应。我们可以从独立拥有产权和经营、市场份额、自主决策程度等方面来考察。因此中小型企业可以概括为拥有独立产权和经营,其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份额中所占比重较小,一般不具有定型的内部职能专业管理部门,且不受母公司控制、具有经营自主权的制造型企业。
量的方面:这里我们引用国家经贸委于1999年出台的关于中小企业一个量的界定,规定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在5亿元以下的企业称为中小企业[1].由上所述,我们归纳中小企业的特征如下:(1)中小企业资本规模较小;(2)拥有独立的经营权;(3)产出能力小;(4)从业人员少;(5)技术、管理水平落后[2].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获得了飞快的发展,已经越来越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力量,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据统计,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注册的中小企业有800万家,占企业总量的99%,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人才意识的提高,人们开始了强烈的人才争夺战,尤其是对高技能人才的争夺。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无法提供如大公司,跨国企业那样的丰厚薪资与福利,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流失现象异常严重。这对于高技能人才本身就极度缺乏的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因此,中小企业如何招聘到并留住高技能人才是一个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