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监管转型推“法治”入轨
监管向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转变
在“辞旧迎新”之时,证监会一连串的动作再次给市场带来新的遐想。
而有多年中国建设银行工作经历的新疆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民新近调任证监会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一职,也被市场解读为“中央高层将重典治市”。
证监会1月21日召开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主题是“监管转型”。
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推进监管转型要实现“监管取向从注重融资向注重投融资和风险管理功能均衡、更好保护中小投资者转变”等“六个转变”,监管方式和监管模式全面转型。
监管转型的任务则包括精简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事项、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高稽查执法效能等九大方面。肖钢说明“推进监管转型”的原因则包括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激发经济活力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提升监管效能等四方面。
而分析者则认为“监管转型的前提是确立证监会行政执法权”。“资本市场说到底是一个法治市场,法治强,则市场兴。”肖钢表示,监管机构必须要有必要的立法权。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国九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这次证监会再次强调从法治层面推进监管转型、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监管层希望“法治”手段令投资者重塑信心。
实际上,重塑市场信心、将“投机”导向“投资”正是众多中小投资者所期望的。2013年发生的光大证券(601788.SH)“乌龙指”、万福生科(300268.SZ)欺诈上市及昌九生化(600228.SH)“两融第一惨案”等重大案件已重创投资者信心。
从严监管
无论是新“国九条”出台,还是肖钢关于监管转型的表态,都共同指向一个方向:转变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手段,保护投资者利益。
据证监会网站对领导班子的介绍,空降纪委书记王会民名列主席肖钢,副主席庄心一、姚刚、刘新华之后,副主席姜洋,主席助理吴利军、张育军之前。
从1984年1月至2002年2月,王会民在建设银行的新疆分行连续任职18年,位至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值得一提的是,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在1989年至1993年和1994年至1997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
结合此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表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业内人士预期证券金融领域的反腐风暴或将来临。
与此同时,证券行业还面临着监管转型和转型期稽查风暴的空前压力。
无论是新“国九条”出台,还是肖钢关于监管转型的表态,都共同指向一个方向:转变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手段,保护投资者利益。
在出台多项监管措施的同时,证监会还在推动修改《证券法》等法规,期望获得更大行政执法权,以便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
而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投资者利益屡屡受到侵害。直到岁末以声势浩大的昌九生化中小投资者维权冲突“收官”,众多的投资者仍走在艰难维权的路上。
投资者“三友”“三百”(均为网名,下同)说,长期以来,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昌九生化股民的遭遇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如果昌九生化、威华股份涉嫌内幕交易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他们将通过民事讼诉、行政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权,以尽可能挽回损失。
2013年5月10日,平安证券宣布斥资3亿元设立专项补偿基金,采取“先偿后追”方式补偿万福生科投资者。2013年7月3日,超1.2万投资者接受了诉前和解方案,实际获赔1.79亿元。
数据显示,除了光大证券、万福生科等案件之外,2013年前10个月,中国证监会受理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线索486件,同比增长44%;启动调查286起,同比增长25%;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4起,同比增长70%。
加强证券期货违法案件的立案稽查力度是中小投资者感受最明显的变化之一。比如在接到昌九生化诸多股民投诉后,证监会即直接从稽查总队派员跨区域对昌九生化和威华股份进行调查,并对威华股份内幕交易问题立案调查。
因《中国经营报》记者多次报道昌九生化问题,稽查人员向记者了解相关情况。负责调查的稽查总队一位处长告知,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他们都将一一核查,并会在较短的时间内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说法。
有分析人士表示,证监会对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内幕交易、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领域的违法案件将是监管重点。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的“法治”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已经成为监管机构的核心工作。
保护“合力”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肖钢在2013年8月19日的证券期货稽查执法工作会议上说,2008至2012年,证监会案件数量比前5年增长了66%,涉外案件增长169%,案件复杂程度和办案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深入推进和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扩大,案件查办任务将大幅增加。
肖钢曾表示,要把工作重点切实转到加强监管执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来,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比如人力,证监会全系统稽查人员总数不足600人,占比不到20%,人员配置与执法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证监会决定在增强稽查执法工作独立性的基础上,新增600名稽查执法人员,这些人员将进入6个证券期货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以及沪深支队等相关执法部门,并接受证监会的统一指导和调配。
不过,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除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外,制度建设、公平环境更是投资者所期盼的。因制度缺失或投资环境扭曲,有些投资者的利益并没有得到较好地保护。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投资者认为,中小投资者处于信息缺失、话语权不平等的弱势地位,监管机构应该强化法律建设、净化资本市场环境,才能真正保护到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依照现行有效的法规,监管机构确实难以认定昌九生化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对昌九生化有深入研究的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峰(化名)说,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并不完善,昌九生化或赣州市国资委成为被告并被追偿的可能性较小。
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及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等人在点评光大证券案等案例时认为,一些案件暴露出了上市公司决策者及相关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冷漠,更暴露出了资本市场监管机制存在漏洞,金融市场需要加强管理和行为规范,加强监管和处罚制度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是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加强与各地方、各部门的配合与合作。”肖钢说,要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努力搭建“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保护体系,推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治市之“法”
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规范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缺乏,权利行使存在很多障碍。
按肖钢的设想,投资者保护首先从“法律保护”方面推进。比如,完善现有监管法规、修改《证券法》及赋予证监会相应的立法权限。
数据显示,目前在沪深交易所开户的个人投资者近9000万人,其中5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资者完成的交易约占股票交易总量的60%。
肖钢认为,这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对资本市场内在质量、运行效率和市场监管等都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迫切需要构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现在的问题是,有关法规制度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未充分落到实处,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制度规范比较原则笼统,可操作性缺乏,权利行使存在很多障碍。
“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信息不对称、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维权渠道不畅等突出问题损害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表示。
遭遇巨额投资损失的昌九生化投资者亦面临“维权渠道不畅”等困境,他们甚至请不到合适的律师为他们打官司,甚至在谁列为被告问题上都分歧较大。有人主张告昌九生化和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资委,因为这有“示范案例”可循。
来自全国各地的数百名昌九生化投资者正在签委托书,准备效仿光大证券、万福生科的投资者“抱团”追偿投资损失,准备起诉的对象包括银河证券、赣州市国资委等机构。
据了解,在“8·16”事件发生近一个月后,全国多地投资者展开抱团索赔。在率先接受诉讼请求的广州和上海两地法院分别做出“驳回起诉”和“尚需研究”决定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在2013年12月24日正式启动受理投资者对光大证券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基金和股指期货投资者的起诉率先得到受理。
实际上,正因为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出现投资者维权诉讼艰难、监管乏力等诸多困境,肖钢才会建议从建立证券侵权民事赔偿、公益诉讼、和解金赔偿、监管机构责令购回、侵权行为人主动补偿投资者、证券专业调解制度等七个方面完善制度建设,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比如公益诉讼,肖钢说,中小投资者在诉讼能力上处于弱势地位,由专门的组织机构为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改变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不平等地位。
“全国人大已经把证券法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肖钢说,从海外经验看,各国证券监管部门都是集必要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职权于一体的法定特设机构。因为监管公众化交易的特点,监管机构必须有必要的立法权。
分析人士称,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的责令回购制度、证券侵权的公益诉讼、赔偿及和解制度、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等将相继建立。在2014年马年新春到来之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刻变革脚步已迈出,以“法治”为核心的资本市场秩序重建大幕已拉开。
2013年“黑天鹅”事件
01 上海家化关联交易
2013年11月20日,上海家化因信披违规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日,公司还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被证监会立案稽查。上海家化12月17日公告,承认曾在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以代持的方式持有沪江日化股份,并发生了关联交易。
02 光大“乌龙指”
2013年8月16日,A股市场出现了史上最诡异的走势。当日11点04分开始,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蓝筹股瞬间涨停,并使大盘直接飙涨百点以上,最高涨至到2198.85点,涨幅超过5%。8月18日,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查明光大证券利用内幕消息套利,使用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份股,实际成交72.7亿元。
03 大有能源“采矿权”转让
2012年底,大有能源通过增发购买天峻义海100%股权,其中采矿权的评估价值为23.8亿元,增值率高达1594.91%。但2013年2月,天峻义海却将采矿权以0元进行了转让。
04 *ST国恒“纠纷案”浮出水面
2013年11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在与中国银行海门支行4000万元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中,*ST国恒被判终审败诉。然而,公司一直对这笔涉及数千万元的终审结果避而不谈。
05 昌九生化梦碎赣州稀土
2013年1月,坊间流传昌九生化即将注入赣州稀土的消息,重组预期升温。作为两融标的,不少投资者通过融资买入昌九生化,以期股价猛涨。然而,11月4日赣州稀土牵手威华股份,昌九生化连续7跌停近3亿融资盘爆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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