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麦道夫之后,美国另一起“庞氏骗局”的主角艾伦·斯坦福6月19日在弗吉尼亚地方法庭上接受庭审:现年59岁的斯坦福面临包括证券诈骗、电报诈骗、邮件诈骗和洗钱总计21项的指控(涉案金额高达80亿美元),外加一项干扰sec正常调查的罪名,若全部罪名成立,最高可获250年监禁。也就是说,斯坦福最高监禁可能理论上比麦道夫还要多出100年。
一个精巧的投资模型谎言、用后来者的投资去支付前面进入者的收益承诺,直到资金链的倒金字塔最终崩溃,是各类“庞氏骗局”的核心所在。零加零最终等于零的结局,并不会因为骗局外表的转换而发生任何本质变化。而这些惊天金融骗局,至少给世人留下了三重警示。
警示一,警惕“晕轮效应”是防止此类金融诈骗案的最关键前提之一。从金融犯罪学的角度来看,此类诈骗行为一般具备两个典型要素:一是利用受害者人性里的贪婪,用超高的稳定回报率吸引到众多趋之若鹜的投资和储蓄资金;二是利用公共光环和人际纽带关系里的信任,来不断滚大投资骗局的雪球。“晕轮效应”是心理学上一种能影响人际知觉的现象,以麦道夫、斯坦福昔日光鲜夺目的背景和公众形象,“晕”倒诸多投资者的神经也就不足为怪了。
警示二,主角身份地位越高,其诈骗手法往往也越“高级”、影响后果越严重。斯坦福诈骗案从本质而言,和中国浙江农妇们利用“抬会”方式进行的“倒金字塔型”金融犯罪并无不同,但是在蒙蔽和欺骗投资人的手段上,则比进行非法高息“抬会”的浙江农妇“先进”得多。对于投资者是如何被斯坦福设计的高安全性、低风险投资计划迷惑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官员一语道破天机:“所有一切看似美好的承诺,都是通过虚假的财务报表、粉饰的业绩和漏洞百出的审计所设置的一个陷阱。”
警示三,不要用正常逻辑去高估任何“庞氏骗局”案主角的道德水准。当国际金融界频发“庞氏骗局”之时,不禁让人想到了“庞氏骗局”鼻祖查尔斯·庞兹在事发后,对遭受欺骗的波士顿投资者那句变态和推卸责任的嘲讽:“在没有恶意预谋的情况下,我为他们表演了自朝圣者登陆以来在他们的地盘上出现的最好的节目,看我表演完足足值1500万美元。”这当然是庞兹的狡辩之词,但是这也给国际金融业参与者们再次敲响了警钟,擦亮自己的眼睛投资,不要被贪婪和轻信迷失了基本逻辑和理性,国际金融危机往往也会将平常看不到的一些东西水落石出,麦道夫、斯坦福肯定不会是类似骗局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