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31日法制晚报的消息讲,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在其发布的2009年度全球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率调查报告中讲,中国的高收入群体应缴的最高个税税率仅次于日本,为亚洲第二,与澳大利亚和德国同为全球第9位。日本是亚洲税率上限最高的国家,为50%。中国的富人最多需缴纳45%的个人所得税。
但翻看国内的新闻报,另外一个完成相反的数据呈现在你的面临: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是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还不到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中国应该是富人们的天堂,中国富人税收负担应该是世界上最轻的之一。
是毕马威的报告可信?还是上述的报道更可信?从名气上讲好象毕马威作为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更权威一些。但实际上这次毕马威错得不是一般的不靠谱,犯了严重的水土不服症。从名义上的规定来看,的确中国的富人所得税率是够高的,要交45%的个人所得税。可全中国人民都知道的道理是,真正的富人们绝是不可能傻到那么个程度,要交这么多的税。只有可怜的工薪阶层,虽然他们工资并不高,但在我国这个奇怪的低起征点税收制度上,他们也成为纳税阶层,交所得税。而富人们通过各种“避税措施”或者干脆把税收部门搞掂,实际上交纳的所得税少得可怜。这就是中国,一个毕马威显然并不是太了解的中国。
工薪阶层常用的避税手段主要是所在公司帮助避税:游说单位通过购买保险来避税,也就是把员工的一部分收用来购买保险,而在上月又可以退保,只是在保险公司过了一个帐;公司只申报最低工资,其他的各项收入福利,都可以用乱七八糟的发票来报销,君不见各种卖发票的公司异常火爆?等等。
中国的工薪阶层也可能通过一些小手段来干些少交税的行为,但毕竟还是小打小闹,其实避的数量并不多。倒是我国的真正富有者,避起税来那可真叫做牛,一般他们都会一有个公司,虽然公司可能赢利丰厚,但在通过一系列的会计手段以及出钱搞掂的情况下,公司完全可以做到帐面损得一塌糊涂,也可以做到没有分红或很少分红,不用缴纳个税,一份钱所得税都不会交。还有一部分真正富人大量收入是“灰色收入”或者叫“黑色收入”,是游离于税务监管部门之外的收入,偷税漏税数字惊人,但又查不到。“富人”所得大头,并不是死工资,而是体外循环,其资产多元化,工资外收入占绝对比例,而目前的监控成空白,所以才有个税为“劫贫帮富”一说。在国外比较守法的跨国公司,一入中国也迅速本土化了,加入逃税大军之中,一项调查数据表明,外资企业涉嫌逃税300亿之巨,有三成外资老板有偷逃个税现象。
个人所得税原本被尊称为“罗宾汉税种”式的“良税”,但引入我国出现异化,富豪本该是纳税主体,由于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其纳税还不如工薪阶层,缴税主体缺位,呈现“劫贫帮富”奇观。富人纳税公众关注的主要焦点,个人所得税本应“保护低收入者,微调中等收入者,主要调节高收入者”,目前已失灵,中等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被调节者。个人所得税贫富悬殊没调节,税收65%来自工薪阶层。 中国个人所得税方面号称税负全球第二,既然中国真正的富人完全有能力使自己不交税或者只交点名义上的税,那显然主空虚全球第二的称号只能由工薪阶层来承担了,我国奇怪的太低起征点,低收入者税负高而高收入者税负低的严峻结局。税收制度本意应该是“杀贫济富”,在我国却与全球的规律背道而驰,叫“动贫济富,对富人不能有效征税,产生“为富不税”现象,这也是近年来我国贫富鸿沟愈拉愈大,仇富指数快速上升的主要原因。
看来是到了必须好好检讨我国的个税政策的时候了,彻底改变目前这种“劫富济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