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一大野心就是把世界所有的图书都搬上网。这一人类历史上的宏业,在五年前就开始了。谷歌的第一步,就是把所有没有版权的书扫描上网。比如,我最近在网上下载的几本19世纪的幼教读物,不仅是研究文化史的重要参考,而且在今天的教育中仍然有重要的应用价值。这些19世纪出版的书籍,在市场上买不到,甚至在哈佛图书馆也找不到或借不出来。如今,只要搜索谷歌图书,就可在网上阅读。
接下来,谷歌瞄准了受版权保护的图书。麻烦也由此而来。西方法律对知识产权有着非常严格的保护。只要图书还享有版权,任何人就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印。像谷歌这么大的公司,怎可肆意把人家的著作拿到网上“发表”?去年,谷歌与出版商和作者达成了12500万美元的协议,获得了将1800万种图书数码化的权利。但是,这一交易必须有待于最近联邦法庭的核准。
对有明确版权的图书,问题比较好解决。版权拥有者只要和谷歌达成协议即可。最大的困难是所谓的“孤儿图书”。这些图书已绝版,并享受着版权保护。可惜,因为年长日久,究竟谁是版权拥有者已不好追溯。目前美国图书馆藏书种类有约4000万,其中800万已经不享受著作权保护,另外3200万还在著作权保护之下。在这3000多万种图书中,有2300万到2500万则已经绝版。在这2000多万种图书中,又有250万到500万左右是“孤儿图书”。谷歌目前的计划,是将包括“孤儿图书”在内的1000万本左右的图书搬上网。这构成了一笔宝贵的知识遗产,正因为版权不清或者没有重印的市场价值,这一宝藏几乎无法被利用。
谷歌的目标,是制定一个著作权登记系统。所有著作权拥有人,在一定的周期内必须主动登记申明自己的权利,否则就等于自动放弃。这将使有关出版社和作者可以就这些图书的网上权利和谷歌签署协议。等把这些图书搬上网后,谷歌就可以将网上阅读的权利出售给各大图书馆、研究机构或个人的计算机终端。谷歌计划保留37%的销售收入,把其他部分用于支付给版权所有人。
许多业内人士忧虑,如果谷歌的计划得以实现,就会创造一个垄断性的图书出版机构。因为图书和媒体越来越网络化,这一网上垄断会进一步扩张为出版垄断。试想,一旦谷歌垄断了图书上网权,任何图书馆都只能向谷歌一家购买网上阅读这些书籍的权利,谷歌就控制了定价权。另外,在欧洲国家,著作权人并不需要遵守美国的法律。所以,谷歌的计划在法国等国家将受到严重的司法挑战。
但是,即使谷歌的批评者也承认,谷歌的计划为读者提供了大量便利。许多在图书馆被尘土长年掩盖的书籍开始被读者利用了。这可能引起一场知识革命。另外,说谷歌垄断,主要原因还是没有其他的机构或公司能够拿出如此大的资源发展类似的计划。特别是大部分绝版书,从印数的角度看已经没有市场价值。比如现在美国市场上的一些印数少的图书,300页售价就高达300美元以上。印数更少,售价则更高,人们就更买不起。如果你限制了谷歌,这些图书可能永远难见天日。
谷歌在这条道上究竟能走多远,还要看美国乃至世界在知识产权上的司法环境。不过,即使以现在的条件论,网上的知识革命已经开始:许多书的网上阅读是免费的,许多可通过图书馆的计算机系统阅读。过去为了借本重要的书,经常要到图书馆久等,加上路途时间要花几个小时。如今,你坐在计算机前,只要几个点击,几分钟之内这本书就展示在你面前。我个人最兴奋的经历之一是剑桥史系列。一本剑桥欧洲经济史的分册,售价200美元左右,买一套至少要上千。但是,如今这些书已经被剑桥大学出版社搬上网,不仅可以网上阅读,而且可以下载。应该说,学术研究不仅更方便,也更便宜。希望学界同仁,好好努力,不要辜负了我们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