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规则、要求”制度也。
理者“目的、目标”愿景也。
情者“人格、信仰”文化也。
一个卓越的管理者一定是“知法”“明理”“重情”之人。
以下重点谈一下“法、理、情”在选人、育人中过程的侧重点,以及各层级在运用中的侧重点。
一、基层管理者应侧重于“知法”。所谓“知”是指“清楚且重在执行”。基层是主要的执行层,只要职责是执行任务,取得结果。基层管理者的关注点应是任务及纪律,强调“做”,不强调“说”。因此基层管理者一定要选择懂业务且能够严格按着制度、流程、标准去执行的人。这个层级管理者专业能力和人际能力比重应为7:3
多数企业执行力差的问题更多的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负责执行的人的问题。所以这个层级的管理者重在“执法”,不求完美,只求认真。
建议在培训基层管理者的时候应把侧重点放在培养其执行力上。
二、中层管理者应侧重于“明理”。所谓“明”,是指“知道且重在能说明”。这个层级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公司战略,主要关注点在于目标是否达成以及执行是否有偏差。所以选人的时候对这个层级的人要求较高,既要能够制定规则,还要具备监督、指导、说服并提供支持的能力。这个层级专业能力和人际能力的比重应为4:6
这个层级的管理者应更多地给大家讲“理”,强调执行对组织的意义,对提升个人的意义。要能够准确地把目标告诉大家,生动地描绘企业愿景,清楚地告诉大家我们要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做好了会对大家有什么好处。所以对于中层管理者的培训应侧重于沟通能力,协调能力。
建议中层多选择拓展项目,沟通能力训练等项目,并打破部门界限,提供更多合作机会,以增强其团队意识,提高其协调能力。
三、高层管理者应侧重于“重情”。所谓“重”是指有“真挚且有感染力”。高层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战略和把握方向。高层应关注的是战略的执行和团队的士气。这个层级的人一定要谙熟战略的把握和资本的运作,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人格魅力以及激励能力。这要关注点于在目标是否达成以及士气是否高涨。我们的痛苦。。。。。这个层级的专业能力和人际能力比重应为2:8
很多高管到了基层更多地是给大家讲“法”或者讲“理”,我觉得都不足够智慧,高层更应注重讲“情”并要能够以情感人。“情”是强调大家对组织的贡献,“理”是强调大家应该为组织做贡献,“法”是强调大家必须为组织做贡献。“大家受苦了,你们的灾难就是我们的灾难,你们的痛苦就是我们的痛苦!”总理到灾区的一句话,就温暖了全国人民的心。情之所致,金石为开。一切文化的基础离开了“情”都会成为无源之水。“小胜凭智,大胜靠德”这是牛根生的座右铭,我们之所以说牛根生是个智者,是因为他始终懂得以情动人。蒙牛也许会如其所愿成为百年企业,也许不会,因为这些都不取决于我们个人的意愿,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牛根生的人格魅力百年后依然会是树人的典范。
建议高层应侧重于选择国学以及演讲等方面的培训课程,这样会有更有助于提高高层的领导力。
总之,人力资源的对象依然是人,我们要学会“以法治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以上纯属一家之言,不实之处请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