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爱说,这17年,钱没赚多少,就赚了个开心。
1989年,一对结婚不久的打工夫妇,考虑到困窘的经济收入没办法将来“给孩子买奶粉”,准备“炒老板的鱿鱼了”,年轻的妻子对丈夫提议说,不如咱去广州看看,听说那里可以贩来很多便宜的童装。 丈夫叫王清体,妻子叫林心爱。下定决心自己做老板后,一边是妻子去广州“贩回一些当时很时髦的童鞋”,一边是丈夫留下来东奔西走,在当时还很局促、狭窄的和平路边,就着家里的条件,借债开起一个20平方米的小店。
小生意很快就做了起来,街坊巷里都跑来买他们的“广州童鞋”。1991年,他们还给自己的小店起了个名字——“流行孩子”。这招牌一挂,就是十几年。 有人说,这小孩子的东西“好卖”,谁家不是“再吝啬也肯在孩子身上花钱”?可是做生意的都知道,总有辛酸在个中。开店的头几年,夫妇俩连资金都周转不过来,“贷款付货款”是经常的事儿。 不过,虽然艰难,颇有童心的夫妇俩,在小店的经营上着实动了很多“花花心思”。他们在店里摆了几十个“小模特”,妻子根据自己的眼光,将不同的衣服裤子搭配起来,从优雅的小女孩到休闲的小男孩,像芭比娃娃似的,一排排站在柜台上非常惹眼。 2004年,他们买了属于自己的店面,迁到了福建横路,为了告诉老顾客们“搬家了”,夫妻俩连夜设计了精致的卡片,沿路派发给镇上的人们,告诉他们到新店址去拿一份小礼物。 “镇子小,所以我们也没必要打什么广告,邻里街坊的都熟,倒不如送些小礼物给大家,反而温馨得很。”王清体笑着说。
十几年过去了,夫妇俩最常说,令他们最开心的就是看到镇上很多当年穿他们卖的童装长大的人,如今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了,再回到店里给自己的孩子买服装。 “他们很喜欢我搭配的童装样式”,林心爱乐呵呵地告诉记者,“现在,钱赚多少是个多呢?赚个开心就行。有这样一个小店,有镇上这些老顾客,我们非常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