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企 研究之基本药物配送与药企的应对



从今年2月底开始,广东珠三角地区要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通过统一配送的方式,全部配备使用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其余每个地级市选择一个县进行基本药物配送的试点,即试点县的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也必须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据悉,该制度将于2010年底前扩大到广东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11年,将初步建立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事实上,目前在各省的不同地区,许多二线城市已于2009年底实施基本药物配送制度的试点。因此许多医药企业都很关心,如果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统一的物流配送基本药物,这对试点地区原有的物流市场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影响和办法多样

笔者认为,在基本药物配送试点政策开始之前,我国的城市大医院主要向当地的国有大医药公司进货;而中小社区医院的进货渠道则比较多样:一是因为部分社区医院已经实现民营化,因此他们的进货主要考虑价格和服务因素较多;二是其他国有的社区医院为了考虑经济效益,除少数品种外、也较多的向民营医药企业采购。但是随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统一的物流配送基本药物,必然会打破原有的格局,将原来较为分散的药品采购渠道集中到已经取得了“基本药物配送资格”的企业身上。因此,笔者有理由相信,在试点区域,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渠道会进一步减少,原有的市场将出现集中的趋势。

目前,随着国家要求各地开展基本药物配送试点,因此国内大多数省份都开始了基本药物配送试点工作如河南、湖南、安徽等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启动了该项工作。但是,各省的做法确实有所不同:如河南是在全省范围内选出6个地级市,在这6个地级市内推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试点工作。而安徽则是在全省的每个地级市内安排一个县或区作为基本药物配送的试点;在试点区域内,再选择数家医药企业作为基本药物配送的指定配送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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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各省的评分细则有所不一样,如何安徽、河南、浙江等省就对医药企业的“现代物流条件”设置了较多的评分项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基本药物招标中,许多省份对现代物流的评比虽然设置了比较明确的评分项目,但是却存在考核不严的现象;而且各省甚至各地区的评分原则掌控的宽严不一,也容易带来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另外,目前各省有基本药物配送试点商选择的办法,但是如何让配送试点单位和医院之间能形成真正的业务关系,却缺乏公平、有效、符合市场手段的政策措施,这是各级政府和企业都需要注意的大问题。

企业的应对

许多医药企业都很迷茫,面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逐步推行,医药公司应如何调整发展策略,抓住这次发展二线城市的机遇?

客观而言,目前基本药物配送制度的推行是大势所趋,但是国家和各省的政策进度不一、各地的医药市场环境不一、企业的发展程度不一,因此各类公司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

比如以地级市为单位,在当地具有领先地位的医药企业,就应该采取措施加快现代医药物流的建设进度和内部管理优化手段的实施,争取企业较早的成为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医药企业,这样才能在新医改的大潮中不落潮头。如果有必要,这样的企业不妨可以主动和国内的一些大医药公司接触,尝试通过资本合作而获得更多资源支持。而在一省范围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医药企业,则应该加快各地医药物流节点的建设,早日实现物流配送的网络化;为此,不妨加速实施收购战略或者与志同道合的企业进行结盟,也是可取之道。

 基本药企 研究之基本药物配送与药企的应对
对于社会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必须和药监部门加快联系,争取早日取得从事第三方医药物流的资格。如果当省药监部门允许,也可以尝试进行GSP认证或者第三方医药物流认证,尽快进入医药产品仓储和配送市场,这样有助于快速分享中国医药物流产业的蛋糕,这才是明智之举。

当然,对医药公司而言,吃透政策加快建设进度意味着不小的投资,因此根据企业实际量力而行显得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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