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客户做了几单生意,都是做应收款。在一次打多个样板费的单子中,双方经协商后,一共有四个款式的样板,刚开始,大家说好,因为样板还不知道多少钱,所以双协商好,等样板打出后是多少就是多少钱,她也欣然同意,没有任何异议,当时就这样把单子接了下来。过了若干天后,样板出来的,价格也出来了,因为是较少量的货,厂里收的价格可能也相对的高了少少(要知道,在我们这个行业,打板的价格几乎是亏本的),于是乎,我开单送货过去的单价只是原来的单价上加了一毛钱。当时客户没有说什么。过了两天,客户打电话过来说,你的那些样板单价收得太贵了,我只给每个单价是3.5元,天啊,四个板做回来的单价都比这个所给的3.5元都要高呀,这单生意我岂不是要亏了?!!一算下来,这单就亏了三百多元,于是我就和客户一直在谈,但客户死活都不答应,只是按每个3.5元的单价计算,最后,迫于无奈,我只得收回该笔的欠款,但是亏了三百多元..... 评论: 1:※爱的让你怕※ 太可恶了,我只能表示同情.你们为什么当初不签合同呢?如果签了合同的话,我想可能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吧 2:琪欣赏 有一些客人不会为我们供应商想那么多的,所以我们还是需要按正规的路线来做,这样也有利于保护我们自己.就像古人所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三思而行! 3:爱の世界翻译公司 这样的客户还是不做为好! 哪有这样的客户阿!我从没预见过,即使以后继续合作也不会有什么好处的。

4:我是女人,我卖男内裤 在争取没有结果的情况睛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次亏了,下次要小心了!如果这样的客户单少不做也罢,我倒是认为,这样的客户如此对待他的供应商,会不会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他的客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