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是,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最初的加盟连锁来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SINGER)缝纫机公司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付费给胜家公司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的权利。
连锁加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许多连锁企业错误认为品牌与规模经济是企业扩张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连锁企业通过不断自我复制实现规模经济,知识的低成本复制才是连锁企业不断扩张的真正内在驱动力。这要求连锁企业必须关注知识运营系统建设和管理,在知识创新、复制、保护方面努力进取,提高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增加向加盟店的知识传输价值,确保连锁系统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服装加盟、餐饮加盟、美容加盟、洗染加盟……近年来,加盟连锁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为许多投资者和创业者所青睐。但由于加盟市场的不规范以及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加盟连锁存在不少陷阱,如果操作不慎,加盟者不但赚不到钱,有时连基本的权益都难以保证。戴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
连锁加盟昙花一现
戴女士说,2003年底,她参加了杭州某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在桂花山庄召开的招商大会。在会上,一家叫“××国际”的连锁加盟机构,卖力宣传一品牌为“×××”的美容产品,并鼓吹“×××”是世界知名品牌“雅诗兰黛”的子品牌,鼓动她加盟,并拿出产品实样。
戴女士说,产品包装上确实有“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字样,工作人员还承诺:如果开一家形象店,公司将给予特别支持,开展大量营销策划活动和增加特别的促销支持,包括装修设计等超值服务。于是,她动心了,并交纳了5万元的首批进货金。按照“××国际”当初加盟的优惠政策,有如下赠送内容:赠送电脑一台+美容院管理软件1套+形象大礼包+实惠大礼包+50%(客装、院装面价产品任选)+带薪驻店店长一名。同时,“××国际”还承诺,只要交了5万元首批进货金后,产品可以慢慢拿。
但在其后,“××国际”仅提供了一台杂牌机电脑,此外还有展架、礼品袋等小件物品。到现在,“××国际”已无法正常供给产品。加盟总部如今却说,断货是“行规”,产品或品牌在一年内消失是正常的,并要求戴女士将剩余未取的货款用进其他产品来替代。
最令戴女士震惊的是,“××国际”提供的资料上有“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两家生产厂家,现在均无法联络上,所有服务咨询电话均为空号。承诺否认维权无门
对此纠纷,美容美发公司说,“谁说我们无法供货?是戴女士违约在先”。她说,他们是一家正规公司,与“广州雅诗兰黛”并无瓜葛,代理的是“×××”产品。是戴女士自己的经营效果不好,首批进货后,一直未进货,而合同规定,首批进货后的三个月之后必须进货,否则合同自行解除。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解决。
记者调查咨询电话是空号
记者通过广州市“114”查询,“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均无电话登记,而“××国际”提供的产品宣传册上的咨询电话均为空号或无法接通。
记者从中国网、新浪网等各大权威网站了解到,“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利用已在我国合法登记注册的国际品牌“雅诗兰黛”商标作为自己企业名称的主体部分来使用,并生产相同或相似的产品,通过虚假宣传来误导和欺骗广大消费者,已于去年4月中旬被国家工商部门以“名称侵权”罪遭查处,并成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公布2004年产权十大侵权案”。
提醒:加盟者要小心六大陷阱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陈钟律师告诉记者,杭州这家加盟连锁机构未能依照和戴女士签订的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致使戴女士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戴女士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或要求恢复原状,即戴女士将公司提供的物品退还,公司返还戴女士特许加盟费用。戴女士同时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当前,市场上许多加盟总部打着“免收加盟费”,“优惠项目”的旗帜时,创业者可得睁大眼睛,如果创业者都抱着“小投入,大收入”的急于致富的心理而不对加盟总部作仔细了解,将来会得不偿失。
加盟公司的六大惯用招数如下:
一、假特许而真卖设备。很多项目说是特许加盟,实际上却是在卖机器设备,这是目前特许加盟展会上屡见不鲜的现象,特许人打出免加盟费的幌子,行卖机加盟之实,完成“圈钱”后便逃之夭夭。
二、来者不拒特许方若对申请人不加考察,只要当场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创业的话便是个危险的信号。越是来者不拒的加盟总部,出问题的可能性越大。
三、免特许经营费或特许经营费极低如今,不少特许方用特许经营费用少、资金“门槛”低来吸引申请人,但投资金额低也并不意味着风险小,有时可能更是蕴涵着风险。
四、承诺短期回收成本有特许人承诺只需交几万元加盟费,就负责帮助加盟者提供业务培训并负责广告投放和店面装修,只需半年内就可收回成本,并迅速赢利,甚至每年数万元的纯利。这样的承诺许多时候是血本无归。
五、参观“样板房”最常见,也最隐蔽的圈钱陷阱。有的特许经营授权方做几个样板店,再通过前期包装、造势就开始“圈钱”,只顾收费,别的事情就什么也不管了。
六、合同漏洞某些特许加盟授权方,承诺可以收购加盟方的产品,但他们会在合同上注明要达到他们的产品标准,这种标准又很模糊,加盟商生产出产品后,授权方可以以产品不符合要求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