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和商家总会有处理不完的矛盾,到底谁对谁错?这个自然也是有依据的。
4月份刚给儿子买的名牌网球鞋才穿了两个多月,其中一只出现了断帮,想去耐克专柜退货,店员不同意说这不是商品质量问题,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杨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法,双方争执不下,今天下午,一位杨女士就和某商场耐克专柜的店员一起来到了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看的了耐克鞋,这是一款大码深灰色网球鞋,右脚的一只出现很明显的断帮的状况,左脚那只完好无损,杨女士认为这是在“三包”期内坚持要退货,店家的意见是向消费者收取20%的折旧费,他们可以给消费者换一双正品新鞋。商家这样的做法是不是符合“三包”法呢?
消协工作人员向杨女士解释:鞋类产品“三包”服务明细: 三包期限: 客户购买产品之日起 7天内(即销售凭证所标示购买之日起计),全真皮布料的运动鞋三个月,非真皮面料的运动鞋、休闲鞋一个月为三包期,7天内可退货,15天内能更换。像杨女士这种情况,过了退货期可以通过补贴差价换双新的。根据三包法规定,在“三包”期内因质量问题退货时,经营者可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原售价计算,购买30天内为10%,购买60天内为20%,购买90天内为30%。杨女士的鞋买了67天,按道理应受167元,后来商家又给了折扣,最终只收了96元。杨女士对这样的处理也比较满意。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鞋类时一定要看好“三包”规定,不要购买“三无”产品,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