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众志/文
自4月中旬美国证监会起诉高盛等金融机构涉嫌欺诈之后,5月12日纽约州总检察长又对8家投行和3大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发出传票,着手调查这三大评级机构是如何对投行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的。于是,评级机构与投行之间的种种关联交易和评级内幕渐渐浮出水面。
穆迪,标准普尔,惠誉是全球具有垄断地位的三大信用评级机构,主营业务是为全球金融机构以及主权国家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同时也为全球各类机构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机构投资者正是根据公布的债券信用等级来平衡投资风险与收益,进行债券投资的。三大评级机构在美国次贷危机和希腊债务危机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遭到一致批评。它们“慢半拍”的评级不仅没有给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预警,反而在危机发生时加剧了市场震荡和投资者恐慌,对危机的恶化起了推波助澜的副作用。对于这些指责,三大评级机构不约而同地给出了“技术上的解释”:由于评级模型不够完善,输入数据存在误差,而且改进措施也主要是技术性的完善模型和更新数据。但真的只是技术上的失误吗?
评级服务在促进金融交易过程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信息中介作用,“独立和公正”是评级服务的核心准则。这就好比如果由古董商直接向买方兜售古董的话,这种交易由于买卖双方存在着较大的信息不对称而不容易成交。买方通常要咨询古董鉴定师的意见方可对古董的质地和价格心中有数。但原本代表买方利益的鉴定师如果要与古董商串通一气的话,那么买方原以为购得的稀世珍宝-爱华网-实际上却是一堆废物。在华尔街,投行与评级机构通过关联交易联合起来蒙骗投资者的丑剧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天天都在上演,评级内幕的戏剧化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首先,我们清楚地看到评级公司一方面为投行发行的债券开展评级业务,同时又为债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这种商业模式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利益冲突。在监管缺失的制度环境下,只能依靠评级机构的道德约束和自我监管来平衡债券发行商和投资者的利益。但是,评级机构显然摈弃了“独立与公正”的原则,一边倒地投入前者的怀抱。这一点,我们从最近披露的穆迪公司的内部文件中一目了然:“穆迪公司结构化产品部门的主要运营目标是:1)持续增加业务收入;2)持续扩大评级市场份额;3)维护与券商和投资者的业务关系;4)提供高品质的信用评级和研究报告。”看来,穆迪的主要是想创收并扩大市场份额。那么,如果从投行拿到的评级费远比从投资者拿到的咨询费要多得多,而且投行直接掌握其所发行的债券交给谁去评级,穆迪该如何选择呢?显然,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使下,评级机构成为了华尔街投行的奴隶与帮凶。接下来,华尔街投行又是如何牢牢控制评级公司为他们服务的呢?主要使用以下伎俩。
第一,“货比三家”。谁给债券的评级最高,评级业务就归谁。三大评级机构对市场份额的激烈竞争正好迎合债券发行商的利益。
第二,“评级套利”(RatingsArbitrage)。这是4月23日刊登在“纽约时报”上的一篇文章揭露高盛使用的伎俩,也正是这篇文章让纽约州总检察长下决心调查评级内幕。三大机构为了使其评级过程“透明与公正”,在网上公布了它们用于评级的数学模型。出发点是好的,却被高盛等投行钻了空子。
第三,“旋转门事件”,指的是评级人员频繁来往穿梭于投行和评级公司之间。高盛等投行并不满足于通过“评级套利”被动地获得所需评级,进一步采取了主动出击的方式。高盛以高薪为诱饵聘请评级机构的主要人员参与抵押债券产品的设计,被雇人员然后利用其在评级机构的人脉关系帮助高盛将垃圾债券包装成高品质产品出售。
第四,“股价—评级关联交易”。三大评级机构中穆迪和标准普尔都是(通过母公司)上市公司。股价高低是公司高管至关重要的利益。而真正能影响上市公司股价的却是投行的分aihuau.com析师们,他们通过定期发布的公司分析报告和投资建议来引导股票投资者的买卖意向。投行和评级公司于是很容易就达成这样的默契:评级公司给投行发行的债券给出高评级,投行分析师对评级公司的股票给予推荐。
由此看出,与投行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和内幕交易是评级机构误导投资者的主要原因。为了弥补制度上的缺陷,美国证监会最近推出了一项新的监管措施:在证监会领导下成立一个评级委员会,由委员会来决定由哪家机构来对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笔者认为,这只是一项暂时缓解矛盾的、治标不治本的折衷方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评级机构面临的利益冲突。原因是债券评级的决定权从发行商转移到了政府手中,谁能保证评级委员会能够完全代表投资者的利益呢?
要从根本上解决评级机构的利益冲突,必须彻底斩断评级机构与投行之间的利益链,让评级机构完全代表投资者利益,而不受投行或其它机构的左右。具体措施不妨效仿古董交易中的做法:即完全由投资者来决定由哪家评级机构对其感兴趣的债券进行评级,或由不同评级机构对某一发行债券的信用等级进行竞拍。
(作者系加拿大布鲁克大学金融学终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