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借助走私降低采购成本?昨日,有消息称,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和该部门化学品采购助理经理范军以及供应商保信捷的一起走私案。该案暴露了联合利华在对一项日化原料进口报关时,使用错误代码报关,从而达到逃税目的。
对此,联合利华中国昨日表示,该公司目前正配合司法部门行动,同时,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加强内控,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采购助理经理范军承认:用固醇“顶替”羊毛醇
昨日,有媒体报道,涉及联合利华的这起走私案案发于2008年初,保信捷在对一项日化原料进口报关时,被上海海关发现使用了错误的HS代码。据上海海关称,保信捷HS代码使用错误,是指其在进口一项名为“羊毛醇”的日化原料时,申报品名却是“固醇”。两者的化学成分相似,但前者的关税税率是27%,后者仅为5.5%。因此,错误的HS代码使用,导致其在这项原料进口时少缴了部分关税。
羊毛醇是联合利华旗下一款知名沐浴露所需要的配方。按照联合利华的进口操作模式,在和羊毛醇的原料提供商新加坡恩凯(NK)化学私人有限公司达成购买意向后,联合利华通过其代理进口商(以保信捷为主),从新加坡恩凯处进口至中国,再以内贸方式购入。
海关部门追溯联合利华过去数年的上述业务,发现这一错误的HS代码从2002年起就开始使用,累积欠缴税款达317万元。
范军在接受审讯时承认,2002年10月,迫于联合利华方面降低采购成本的考核压力,在和新加坡恩凯商量之后,作出了用固醇“顶替”羊毛醇的决定,并由新加坡恩凯提供虚假进口单证,后此事交由保信捷具体操办。据报道,范军所为获得了联合利华采购部主管杨树清的许可,并为配合此事,协同该公司研发部对公司系统进行修改。
检方认为,联合利华采购部伙同保信捷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并根据有关情节,指控联合利华采购部和范军为该案主犯,保信捷和保信捷公司代理商务经理张浩为从犯。
根据检方统计,2002年10月至2008年2月间,联合利华采购部通过保信捷进口涉案“固醇”74票,偷逃应缴税额219万元;此外,从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采用类似手法,联合利华采购部还通过上海兆衡实业有限公司进口15票,通过恩凯化学(南京)有限公司进口8票,偷逃应缴税额98万元,这两家公司因涉案情节较轻而未被起诉。
联合利华中国:工作程序上出现纰漏
昨日,联合利华中国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严格遵守经营所在国当地的法律法规,在上述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已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行动。同时,该公司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公司规定,加强内控。
对于有人质疑“该公司借走私降低采购成本”之说,联合利华否认上述事件是公司有意所为。该公司称,这是工作程序上出现的纰漏,联合利华并指称:“羊毛醇每年的进口额仅为该公司原料总进口额的千分之一,不会为了这么少的成本而做出违法之事。”
律师:“工作失误”不可能持续这么久
广州博浩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认为,在国内,不少跨国公司通常都会使用这种“偷梁换柱”之法来降低进口关税成本,即以低关税率品名代替高关税率品名。不过,陈北元认为,从上述案子看,联合利华总偷税额仅300多万元,这对于一家跨国公司巨头来说,是很小的一笔金额,因此“估计不是故意为之,有可能是工作上或管理上有纰漏”。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张珩律师则认为,作为一家好的公司来说,通常对自身产品的结构、成本构成等每一个环节都会核算得很准,虽然允许出错,但不可能让一个“工作失误”持续这么久;其次,对联合利华这么大的跨国公司来说,公司制度应该很完善、完整,纰漏也不应存在这么久、出错的频率这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