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药店卖起了化妆品,还打着“专业、安全”旗号。其实它们与一般化妆品并无区别 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很多药店有化妆品出售,而且药店销售人员更是对消费者宣称,他们卖的化妆品具有“药妆”功效。药店销售的化妆品真有医疗作用吗? 药店称:添加药物的化妆品即“药妆” 记者在成都市新鸿路一药店内见到,这里摆满了各种护肤类化妆品。 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产品不是一般的化妆品,都有一定药物功效。如在化妆品中添加药物及中药,达到祛斑、美白、祛痘等功效。这些化妆品业内称作――“药妆”。 该销售人员指着一款祛痘类化妆品介绍:“这款产品是由皮肤科医生推荐的,产品配方完全公开,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都经过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且不含公认的致敏源。所以,比同类产品更安全,更有祛痘功效。” 记者发现,药店出售的还有进口化妆品,也有普通的护肤品。在采访中,多数药店的工作人员在推销这些化妆品时,着重突出“药妆”概念,强调“纯中药”、“安全”、“副作用小”等字眼。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强调为“药妆”的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大多为“卫妆准字”或“卫妆进字”。 化妆品厂商:想借助药店的好形象 目前,成都市区八九成药店都有化妆品出售,药店销售化妆品日渐成为一种趋势。为何化妆品厂商钟爱药店呢? 诚惠药店的负责人刘涛告诉记者,药店向来在消费者心中具有“专业、理性、值得信任”的形象,在药店销售化妆品,更能给消费者一种安全感。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一些消费者表示,到药店购买化妆品比较安全。 记者从四川省工商部门获悉,药店销售化妆品没有门槛,只要取得营业执照时,在经营范围中提出化妆品销售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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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别轻信虚假宣传,可以投诉 “药妆”与一般化妆品到底有何区别,记者采访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并无“药妆”的批准文号,国产品牌是“卫妆准”字号,国外品牌则需要“卫妆进”字号,显然都属于“妆”字号,而非药品。这些产品与一般化妆品并无实质区别。 成都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只有“药品”和“化妆品”之说,还没有“药妆”这一概念。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卫生执法人员提醒,如果在销售过程中,消费者发现产品宣传上注有适应症、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首先不要轻信,同时可向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