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报道:我要罚丁磊抄情书10遍
“情书”再被更名发布上网 11月29日上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案子吸引了北京市多家媒体前来关注。法庭上的陈天哲准备了十余份相关的证明材料,要求网之易信息技术?穴北京?雪有限公司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55元;作出书面致歉书,并经其本人同意后,在指定的两家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进行公布。
陈天哲说,自今年1月19日,网易网站论坛里公开发表了标题为“风流才子的情书”的5个帖子后,自己为了维权先后将私自拿走情书原稿并送给网友的员工小程,和将他人情书私自删改并发布上网的“网友”告上法庭,但今年7月份,网易网站又将原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更名为“风流才子陈天哲的情书”,再次公开发布在该网站所属的至少5个部落论坛里,并保留至其起诉之日。 陈天哲认为,在该网站首次发表的5封情书中,情书内容、写作时间以及个人署名都未经其本人同意就被公开发表,导致自己名誉权受损,并因此已将发布人起诉至法院,而网易网站在知晓侵犯其名誉权的情况下,再次在帖子标题中加上“陈天哲”字样,并在该网站至少5个以上部落里同时公开发布。 陈天哲告状告错对象 昨日,在法庭上,陈天哲诉称:网易公司这种行为是对我的恶意侵害。我通过上网查询,在该网站一个“联系我们”栏目里找到网易北京公司总部的电话和地址,我通过上面显示的电话打到该公司询问,一个女接话员给我确认了,我所打的电话就是网站上显示的网易北京公司电话,并说该公司的全称是“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因此我对其进行起诉。 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陈律师辩称:我首先要澄清的是,你起诉的是网易,而我们公司是网之易公司,中间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却是两个不相干的公司,并且是两个不同的法人代表,所以你的起诉对象是错的。 陈天哲问:接话员说这个电话就是网之易公司的电话,对此你该怎么解释? 陈律师称,网易网站不是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的,在网易网站论坛上发布帖子的行为,属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范围,也不在我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陈天哲所说的侵权行为,应属负责网易网站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而我们这两家公司都是独立公司,只是在业务划分上有区别,并没有所属关系,因此并无相干。 对方的辩词令陈天哲大吃一惊,他愣了几分钟才回过神,说:“你们怎么解释网站留的电话和地址就是你们公司的电话和地址?” 陈律师称“我们也不知道广州网易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 要罚丁磊抄情书10遍 随即,陈天哲又向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递交了对广州网易公司的起诉状。“我要起诉广州网易公司,向163网站索赔163元赔偿费,还要求罚网易的法定代表人丁磊抄写被发布上网的情书10遍!” 陈天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不会放弃对网易公司的诉讼追究,一定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本报北京电 实习记者 付亚娟 情书上网案第一站 事件原由:今年年初,陈天哲的朋友发现了在163网易网站论坛中,有3个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的帖子点击率非常高,打开一看署名竟是“陈天哲”。原来,他的员工程某在帮其搬家的过程中,私自将陈的13封情书拿走,并将其中5封作了部分删改编辑后由程某的一名网友发到某网站社区的3个版面上,并命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随后,多家网站都作了转载。 维权过程:1月18日,陈天哲一纸诉状将员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一元,并要求其抄写公布的上网情书10遍。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陈天哲所写的情书,属于其私人信息,其员工程某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原告的情书,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让网友将其中的5封情书发布于公众阅读的网络上,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是有过错的,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予以支持,但驳回原告要求程某“抄写情书”的要求。 链接:此事经本报报道后,陈天哲著书15万字详述事件经过,有书商出资50万帮其出书。“元凶”———将情书编辑上网的网友见到新闻后竟然来信邀功请赏?熏并声称负责?选 情书上网案第二站 事件原由:陈天哲在打这场官司过程中,发现上传情书的“元凶”,是他南京的女网友崔某。原来,去年年底崔某到西安出差,因和陈天哲都有书画方面的爱好,就经常到陈的公司去玩。在这过程中,她也认识了陈天哲公司的员工。而该员工在看到陈天哲所写的13封情书后,就拿给崔某看。哪料崔某却将其中的5封情书编辑后,发布上网?选 维权过程:7月27日,陈天哲以侵犯隐私权和著作权为由,将女网友崔某告到南京白下区法院?熏索赔精神损害费8000元。为何还要状告女网友侵犯著作权呢?陈天哲表示,他的情书被传到网上后,网友点击率高达数万,已经变成了“作品”,这导致他的著作权受到了侵害。 判决结果:9月2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定陈天哲胜诉,判令崔某一次性赔偿陈天哲精神抚慰金1000元,但对于陈天哲罚崔某抄情书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链接:陈天哲因为维权官司?熏借势运作成为全国媒体的追逐对象?熏亦算得上一位网络红人。很多网民及网站也欲跟着东风火一把。网友在网上大发“风流才子陈天哲的情书”。 情书上网案第三站 事件原由:本以为事情都过去了,7月,陈天哲却又发现,163网易网站再次发表了这5封情书,并将标题改为“风流才子陈天哲的情书”。陈天哲认为,163网易网站将其笔名加入标题,并在5个以上网络部落里同时发布情书,系恶意发表,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维权过程:要求被告在其指定的两家媒体上公开道歉,还要赔555元精神损失费。 结果:被告辩称与网易无关。陈天哲当庭撤诉?选决定再告网易广州公司。 丁磊其人 网易创始人兼首席架构设计师 丁磊于1997年6月创立网易公司,将网易从一个10几个人的私企发展到拥有近300员工在美国公开上市的知名互联网技术企业。 网易成立后的最初两年,丁磊把资金和精力主要放在开发互联网应用软件上,其中1997年11月推出了中国第一个双语电子邮件系统,它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并先后被多家互联网公司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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