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总裁王天普21日回应“中石化高额垄断利润”话题,称中国石化[8.34 0.85%]不存在“高额垄断利润”问题。王天普称,“中国石化虽然利润绝对额较大,但相对于庞大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则盈利水平并不高。国际同类大公司平均资产利润率和平均销售利润率都远远高于中国石化的水平”。 “盈利水平并不高”,这也许合乎事实,但即便如此,也只能说明中石化的经营成绩有待提高,而这与垄断与否并无任何逻辑联系。垄断并不必然带来高盈利水平,除非这种垄断是借助强劲的市场竞争力而形成。但是,中石化等国有垄断企业往往依靠行政力量为其奠定资源垄断地位,市场竞争力则无从说起。这种企业,必然带来高额的绝对利润,但不必然带来高水平的盈利。 王天普还列举了一些例子,说明中石化经营成本颇高,意在为“盈利水平并不高”分析更为具体的原因,比如“过去几年,为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中国石化在国际市场价格远高于国内的情况下,先后组织大量进口,为此承担了巨额的价差损失。”王据此发问:“如果说这也是垄断,试问有谁愿意这样赔着钱去垄断?”然而,这能不能构成否定垄断身份的理由呢?不要忘记,正是垄断企业尤其是行政垄断企业才不会过多考虑内部消化经营成本,而总会倾向于将成本向消费者进行转嫁;一个竞争型的企业才会不断更新经营策略以消化成本,并确保商品价格的市场竞争力能维持在一定水平。

总的说来,王天普的回应并无多少说服力,因为他始终将立论点放在“盈利水平并不高”上,但这与企业垄断的本质并无矛盾,甚至还无意中为我们点明了垄断的缺陷之一:市场回报率低,一方面是企业的利润回报低——这是行政垄断型企业所特有的,另一方面则是消费者所获得的服务品质低——经济垄断型企业只有对市场竞争机制构成阻碍时才有可能如此,而行政垄断型企业几无竞争可言。 王天普特意与“国际同类大公司”作了比较,就此我们也想进一步说说。中国石化作为行政垄断型企业,与“国际同类大公司”多为经济型的垄断企业不同。经济垄断型企业有体现市场漏洞的一面,也有其市场合理性的一面,因为这种企业毕竟是市场竞争力达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也正因为市场竞争力达到一定程度,盈利水平之高也是可以想见的。但是,行政垄断企业的出现,多为行政力量助推的结果,其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体现于市场竞争力,自然与盈利水平没有太多关系。 民众对中石化等企业的“高额垄断利润”多有抱怨,并非是害怕这些企业攫取了过多利润,也并非因为这些企业所提供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而是因为民众作为消费者的身份在这些企业面前完全无法体现,不仅没得到高品质产品,更没得到价格的对话能力。一个企业通过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而收获高额利润率,这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值得鼓励的——一个企业天然地要追逐高盈利水平。但是,如果盈利不是依靠市场机制实现,那么无论利润率多么不起眼,那都容易使人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