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着眼于企业与持有者的未来收益,企业推行股票期权制的目的在于将员工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企业员工与管理层的积极性与凝聚力,激发他们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的热情。
股票期权的设想是积极的,但是在我国企业实际运用中常常存在不少偏差,往往感觉收效甚微,虽然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制度等相关体系越来越健全,但由于宏观大环境和部分实施的不当还是影响了其效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因素。
1、政企不分在一定时期内的影响 基于我国企业制度体制的存在,行政任命与企业市场运作仍会长久的存在,在这样的情形下,实行股票期权制,很难判定经理人的绩效究竟如何。当政企不分有利于企业时,经理人获得股权增值收益对公司股东和其他员工来说是不公平的;当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时,经理人当然不愿意承担股权贬值带来的损失。因此政企不分不利于企业发展。2、职业经理人市场有待完善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问题不是单纯的激励机制的问题,而是经理人本身就不合适。对不合适的经理实施股权激励是没有意义的。经理人的选择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但我国目前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并没有真正形成,任命式的上岗难以避免,不能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考核与约束。因而,建立健全经理人市场是真正解决经理人选择机制的关键。 3、确定公平行权价格存在的难度 在政策上,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可执行的标准。如果把行权价设定为公平市价,则公平可能被人为的操纵所扭曲。如果把行权价确定为发行价,其合理化程度会受到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发行定价的市场化程度,如果发行价不能按市场原则确定,则偏低的发行价会导致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弱化;二是赠予日与发行日一致,要求股票期权设计与改制上市同时进行,股票期权计划应得到政策方面的许可。行权价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定方法,因为公司价值的计算模型是各种各样的,公平价格也很难做到完全的公平。 4、股票市场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我国股票市场起步较晚,在二级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偏低,投机气氛明显浓于投资气氛。这样的市场状况如不改善,推行股票期权后,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期权收益,可能会想方设法把股价推上高位,这不仅实现不了激励经营者的初衷,反而会破坏股票市场,使股价不能正确的反映企业的业绩。 股票期权的积极作用是不容质疑的,但要想真正发挥其作用,从国家层面来讲要进一步加强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度体系的建设,在企业内部要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从根本上打造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