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研究80后
财富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尺度,关键在于创造财富的途径、手段和方法是不是能够体现公允价值。如果能体现公允价值,那就理所当然的受到社会的认可,比如60后的史玉柱、70后的马化腾和江南春,他们所创造的财富就体现了一种公允价值;而黄光裕也创造了财富,但是,不仅仅只是现在,就是将来黄光裕也将被牢牢的钉在耻辱柱上,就是因为黄光裕的财富不能体现公允价值。
每个时代有不同的价值观,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价值观,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要不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为前提。炒房子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投资行为,即合法的购买房子,以出租获取回报,这种购买行为是国家法律允许的体现公允价值的行为;还有一种是投机行为,就是钻国家法律的空子,炒买炒卖获得短期差价,那么这种财富就不是依靠自己劳动所得,就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最近新闻上报道的“温州80后成炒楼新军,大多有几套房身价数百万”,引起大家关注,受到很多人的斥责,是有其原因的。一种原因是报道中并没有讲清楚,这些温州80后是怎么炒楼的?还有一种原因就是政府管理不力,导致了楼市投机行为的泛滥,所以,大家不仅仅只是对温州80后的不屑,也是对政府无能的指责。
楼市投机行为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允许的。2004年以来,政府为了一点GDP,放任了楼市的投机行为,颠覆了中国社会的价值观,祸害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导致了楼市投机行为的大泛滥,危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炒楼成为身价数百万的现象,理所当然的要受到谴责。尽管政府不追究,但是,中国社会应该发出一种声音,对这种行为进行强烈的谴责,提请政府予以制止。
不过现在的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已经在遏制投机炒楼。但是,政府仍然对炒楼行为没有予以行政的和司法的手段来予以追究。政府的行为是很可笑的,炒大蒜、炒绿豆,政府上上下下行动起来,予以坚决打击,很快就把这种势头遏制下去。但是,政府对炒房子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这种甚至是违法的行为。这是政府管理的缺失,是一种对中国社会中国经济完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其后果非常严重。
一是这种楼市投机行为其实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什么是庞氏骗局呢?这是华尔街发生的一种金融诈骗行为,利用银行在房产购买上的金融杠杆效应,博取短期差价,转手倒卖,最后无法转手时便将房产抵给银行,而这时的房产可能从100万经过数次转手变成了300万,而银行实际只是收到30%的首付款。这种金融骗局已经不可持续下去,却在中国社会大量发生。
二是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是违法行为。其实,大蒜、绿豆是可以炒买炒卖的,因为中国的法律上已经没有投机倒把罪,囤积居奇哄抬商品价格是一种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但不是犯罪。而炒卖住宅是一种犯罪行为,刑法第228条,明文规定“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就适用追究楼市投机行为。只是奇怪得很,大蒜、绿豆的炒卖在法律上不能追究的,政府却在政府行为上来追究,而炒卖住宅政府却放任不管。什么原因呢?因为政府在其中可以得到利益。法律被视同玩偶。
三是制造了社会不公,激发了两级分化。中华民族有买房子的文化,无论是谁,只要是自己创造或继承的财富,买多少房子都无可指责。关键是怎么一个买法?比方说,一个人已经拥有了住宅,考虑到中国土地的公有制度,政府在购买多套住宅的问题上应该不允许在银行贷款。现在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与社会保障、个人纳税和个人征信挂钩,就可以用信贷政策直接阻止占有多套住宅的行为,多套住宅一律不能贷款。
四是税制改革,平衡社会财富。在住宅的持有环节课以重税,是许多国家限制有钱人占有多套住宅的唯一办法,也彻底杜绝楼市投机行为。这也是全球很多国家没有什么炒楼现象的主要原因。在美国,有一美元出售别墅的个案,可是谁会去买呢?因为你只要买下来,如果不住,每月的税单就让你无法承受。
所以,温州80后靠炒楼来赚钱,是一个时代的悲剧,是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是丝毫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如果他们用假身份证件伪造虚假的收入证明,那是一种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