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糖精是个极有故事的“角儿”。它的甜度约为蔗糖的500倍,但美国FDA曾规定使用糖精需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这是为什么?
糖精能吃吗?它到底会不会致癌
糖精钠,学名叫邻苯甲酰磺酰亚胺钠,又称可溶性糖精,是糖精的钠盐,呈白色粉末状,无臭或微有香气,味浓甜带苦。作为被最早发现的人工甜味剂,糖精是个极有故事的“角儿”。它的甜度约为蔗糖的500倍,一经问世即受到市场热捧,但随后又于20世纪70年代被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规定为:使用糖精需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要从糖精的“被发现”说起。相传1879年的某一天,在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的实验室里,俄国化学家法利德别尔格在做芳香族磺酸化合物的合成实验。晚饭时他可能忘了洗手,意外发现牛排是甜的,餐具也是甜的,但晚餐并没有加糖,而这甜味竟然与实验室里他写过字的铅笔有关。随后,法利德别尔格发现甜味来自一种叫邻磺酰苯酰亚胺钠的化学物质。几经周折,法利德别尔格最终从煤焦油中提炼出一种特别甜的白色结晶体,他把它叫做“糖精”。
糖精“被发现”的故事版本可能不止一个,上述只是其中之一。但无论其怎么说,都不能改变糖精是一种有机化工合成产品的“出身”,因为糖精的主要原料是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等,均为石油化工产品,这就让人不得不对它是否会有害人体健康起疑心,更有动物实验曾指证糖精钠有致膀胱癌的可能,随后就导致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出台了上述规定。
尽管有了这些“负面”消息,却丝毫没有影响它被食品加工领域广泛应用的待遇。
这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甜度高肯定是一个因素。糖精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500倍,这是什么概念?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除了在味觉上能引起甜的感觉外,糖精钠不参与人体代谢,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就是这样一个在营养学上看似没有任何价值的因素却在起着举重若轻的作用,这与它是非糖物质有关。
非糖物质简单地说就是不含糖类化合物的物质。糖类化合物,即糖类物质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碳水化合物。它们富有营养,参与人体代谢,其糖分、热量较高,但过多摄入易增加身体负担,被糖尿病患者、减肥人士视为眼中钉,而生活中如果缺少甜味物质的调剂,很多食品又会难以下咽。
因此,市场需要热量较小,不影响人体血糖水平与胰岛素水平的甜味剂,需要无糖食品,需要有能代替天然糖类的甜味物质,而糖精钠的出现,它的这些特点恰好顺应了这一市场需求,或者说弥补了糖类物质的“市场缺陷”。
之后市场上陆续出现了更多具有糖精钠类似特点的甜味剂。它们主要分成以下几种:
一类是非糖物质,像甘草、甜菊糖苷和罗汉果甜苷等天然非糖甜味剂,还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和环己基氨基磺酸钙、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AK糖)、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等人工合成甜味剂,它们的特点是糖度较高,是蔗糖的几十倍到几百倍,但均属非营养性甜味物质,不参与人体代谢,其用量少,热值小。
另外还有一类合成甜味剂,叫糖醇类甜味剂,其甜度与蔗糖差不多,低甜度、营养型,但因其与葡萄糖有不同的代谢过程,故其热值较低,且不引发龋齿。它的主要品种有赤藓糖醇、D-甘露糖醇、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木糖醇、乳糖醇、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异麦芽酮糖等。
非糖天然甜味剂和非糖人工合成甜味剂,以及糖醇类人工合成甜味剂,它们的热量较小,有些甚至是零热量,大都不影响血糖水平与胰岛素水平,能满足糖尿病患者、低糖消费等方面的市场需求,因此被称为“代糖”。纯粹使用它们的食品可以在包装上标示“无糖”,广受糖尿病患者和健康人士欢迎。
尽管糖精钠浓度高了以后食品会出现苦味,但其高甜度、“代糖”的身份,以及远比天然糖类价格低很多的成本优势让它广泛受到食品企业的青睐,并作为食品甜味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大量使用,这就是糖精钠畅销市场的原因所在!
但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超量、超范围滥用糖精钠的情况也屡有发生。
在我国,有人拿糖精钠来调配糖蒜这种调味品,也有人用它来配制红酒,这些都是超范围滥用糖精钠的案例,而更为普遍的是,一些生产商在食品标签上往往不注明含糖精钠及其真实含量,却冠以“蛋白糖”“甜宝”等名掩盖事实,使消费者误蒙在鼓里,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还可能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
有研究指出,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短时间内食用大量糖精,会引起血小板减少而造成急性大出血,引发中毒者脑、心、肺、肾脏等严重受损。
《活着要懂添加剂》一书中就描述过一个比较极端的案例。曾有14岁、11岁的兄妹俩人,因不懂糖精与糖的区别,口服糖精片80余片(约含纯糖精钠2克),不久两人就口吐白沫、不醒人事、急性中毒。经医院抢救发现,中毒者左心衰竭,严重肺水肿,不能排尿,脑部也严重受损,医院确诊为短时期内摄入大量糖精所引起。
鉴于糖精钠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曾郑重就滥用糖精钠发出消费警示,并提请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更为严格的使用规定。
为什么糖精钠至今还能使用
可以这么说,伴随着糖精使用安全性的争议,国际上对它的相关研究也始终在开展,根据多年来的研究表明,按规定合理使用糖精钠是安全的,糖精不再被认为是对人类健康有潜在风险的物质。以美国为例,继1991年美国FDA根据一些研究结果撤回禁止糖精使用的提议后,2010年12月,美国环保局按照美国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将糖精及其盐类从有害成分以及处理过或即将被处理的有害商业化工产品列表中移除。
我国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已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相对于2011版,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进一步缩小了糖精钠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禁止其在面包、糕点、饼干、饮料类等食品中使用。作为甜味剂、增味剂,糖精钠被允许使用于果酱、蜜饯凉果等食品,最大使用量为0.15~5克每千克(详见附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规定糖精的ADI值(每日容许摄入量)为每日每千克体重0~5毫克,即一个50公斤体重的人每日允许摄入量为250毫克。(部分资料源自《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活着要懂添加剂》一书,俞惠星)
作者俞惠星,著名食品和农产品专家,20余年食品等行业经营管理经验,30年来持续关注社会生活和心灵世界,文化底蕴深厚,曾执掌浙江省金华火腿公司,为多家媒体专栏作者。对食品行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提出品牌就要讲“出身”,相关思想观点被媒体广泛报道。主持运作过金华火腿等知名品牌,规划多个农产品品牌实现0→1的突破。
著有《活着要懂添加剂》,为中国第一本以生活场景为原点,融合添加剂科学知识的情景专著。主持《活着要懂添加剂》系列讲座,揭秘衣食住行中添加剂的神秘面纱,让你上午听清楚,下午就能用,天天惠生活。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153 8113 0960
附:糖精钠的允许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以糖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