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文化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一)申办美术品拍卖单位,须向审批部门出具下列文件:
1、申请报告; 2、申请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 3、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简历、任命书); 4、专业人员配备资料,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8人(附注册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5、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鉴定专家的有关资料; 6、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少于500万元的资信证明;7、经营场所房屋使用证明,其营业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8、美术品来源的有关资料; 9、经营管理规章。
(二)经文化厅文化市场及电影处审核后,颁发美术类《文化经营许可证》,持美术类《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三)审批时限:十五天
(四)收费标准:美术类《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6:00
举办美术品拍卖活动审批程序
(一)经批准的美术品拍卖单位申办品拍卖活动,须出具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 2、活动方案; 3、拍卖美术品的图录、作者、品名、数量、规格、年代、底价; 4、鉴定专家名单及鉴定证书; 5、经文化厅文化市场及电影处审核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
(二)审批时限:十五天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此文仅供参考,各地情况可能略有不同,详情请询问当地办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