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将成交法,指营业员采用一定的语言技巧刺激顾客的自尊心,使顾客在逆反心理作用下完成交易行为的成交技巧。
日本人与美国人做生意,经常围绕对方的自尊心展开研究。如,一个美国人想以2 200美元的价钱卖出一辆轿车,有位日本人来看车子,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讨价还价,卖方很不情愿地答应以2000美元的价格成交。日本人留下50美元的定金给卖主,可是,第二天他所带来的却是一张1900美元的支票,而不是应付的1950美元,并且一再地向对方恳求、解释:他只能筹出1900美元。
如果对方不同意,一般日本人会用激将法,如“美国人一向自诩自己是世界上最慷慨的人,今天我才领教了你们的慷慨。”或者说:“区区50美元都不让步,这样是不是有点显得小气了?况且你们美国人在赚钱方面很有一套,还会在意这点?别太贬低自己的能力了吧。”这位可怜的美国人肯定认为自尊心受到了挫伤。这时,如果那位日本人再找一个台阶让他下来,买卖就成交了。
使用激将成交法,可以减少顾客异议,缩短整个成交阶段的时间。如果对象选择合适,更易于完成成交工作。合理的激将,不但不会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还会在购买中满足对方的自尊心。
一位女士在挑选商品时,如果对某件商品较中意,但却犹豫不决,营业员可适时说一句:“要不征求一下您先生的意见再决定。”这位女士一般会回答:“这事不用和他商量。”从而立即做出购买决定。
但是,由于激将成交法的特殊性,使得它在使用时,因时机、语言、方式的微小变化,可能导致顾客的不满、愤怒,以致危及整个推销工作的进行,因此必须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