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1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节柜台总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用在甲方店内从事经营的柜台坐落于 。
第二条 租赁期共 年零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柜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每月为 元(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交纳期限为 。第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柜台:
1.擅自将承租柜台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柜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甲方单位的管理制度; 4.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5.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的。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①组织乙方来店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制订依法经营的具体规章,建立健全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并有权要求乙方遵守;
②有权监督检查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情况,对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雇托"经营欺骗消费者等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 ③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纪人员。2.甲方义务:
①严格执行《××市商业服务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
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将柜台转租他人; ③对乙方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后果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④对乙方人员经营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享有自主经营权; 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③有权抵制甲方的各种不合理要求,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2.乙方义务: ①严格执行《××市商业服务企业出租柜台管理暂行规定》,承租柜台明显处悬挂承租柜台标志,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甲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利益及声誉; ②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现货交易不得超范围经营,不搞批发业务,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雇托"经营; ③遵守国家物价及有关政策,照章纳税,文明经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换、包修,保证商品质量,讲求信誉; ④爱护柜台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失,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柜台。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 双方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前 日双方如愿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柜台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人): 商场
乙方(承租人): (个体工商户或单位)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将柜台租给乙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3.支付时间: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对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不交纳租金,经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
4.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给予乙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甲乙双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乙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电话:。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