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荣誉等。
其中,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是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行政责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 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