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 省代理合同
合同号:
2003年 月 日签订于甲方:XXXXXXX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xxxx19号B座xxxxxx室 电话:010-xxxxxxxx 传真:010-xxxxxxxx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为 省级代理。乙方负责在全省境内推广甲方的产品,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一、 代理产品:
韩国象明意恩泰德(株)生产的舒特富利(SOOT FREE-C)产品。二、 代理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境内。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优质的代理产品;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培训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3.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质量技术使用说明资料。 4. 甲方应保护代理商的利益,在代理区域,代理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销售其产品。乙方责任与义务:
1. 接受甲方委托,在代理区域内努力开拓市场; 2. 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代理与本合同项下代理产品类似的产品,也不得作为类似公司的代理; 3.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价格和市场政策,并按要求及时准确的上报有关销售工作的情况; 4. 乙方可根据需要在代理区域内发展自己的分代理商; 5. 在乙方与其他区域代理商发生纠纷时,以甲方协调为准。四、首批购买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定购不得少于48吨(三个集装箱)的舒特富利作为首批定货量。五、最低购买量:
乙方从本合同签订后的第三个月起到第八个月,每月定购量不得少于48吨,随后每月定购量不得少于96吨。六、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为: 1. 每月订购量小于等于48吨时,单价为 元/吨, 2. 每月订购量大于48吨时,单价为 元/吨, 3. 每月订购量大于96吨时,单价为 元/吨。七、支付方式:
用户每批订货前30天向甲方下达订单,并支付定单总额的30%作为定金,在接到甲方的货物到港通知后,乙方付清剩余全款提货。在甲方已用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提货日期,而乙方不能按时付清全部货款时,每延迟一天,加付未付款项的0.5%作为赔偿金。八、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五年。在本合同代理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将以本合同中的相关要求为依据,重新审查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据此确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新的代理合同。九、违约和终止
1. 甲方应确保产品质量,如质量不合格或延迟交货,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相应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应遵守本合同规定,若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撤销乙方的代理资格。 3. 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十、争议的解决 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能解决,在中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3. 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人负担。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个48吨货款后,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此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无订货时,则该合同和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授权委托书均自动失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XXXXXXXX科技 乙方:
发展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职 务:总经理 职 务: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