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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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就格仔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镇(区) 商场 铺(号)门面内 号格仔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使用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格仔铺规格为长 CM*宽 CM*高 CM,使用面积为 平方厘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格仔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要求为准。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销售人工﹑格仔及供配电等设备。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一、合同有效月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二、每一个租赁月度按月计算。 三、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乙方所售物品完好,如出现丢失﹑损毁,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所售价格的 %支付给乙方。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格仔铺装饰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物品,有权停止其销售。
(四) 在合同期内,甲方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有权在双方协商下解决。
二、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寄卖物品。
(二)合同有效期内,有对所租赁格仔铺的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及押金 元人民币。
(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续租
(一)、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二)、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10天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或增加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甲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 违约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格仔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在有通知乙方情况超过15日,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0%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售物品。
(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正文共三页,随本合同共两个附件:
附1:乙方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2:乙方有效MSN号码﹑邮箱号码﹑QQ号码
甲方: 乙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