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招聘程序:
3.3.2.1 拟订聘用的标准。
3.3.2.2接待应聘者,介绍公司情况。
3.3.2.3组织面试及考试、测验。
3.3.2.4对应聘者的历史及背景进行必要的调查。
3.3.3招工作业由人力资源部对符合应征条件及经特别核准的应征人员让其填写【人事履历表】后进行笔试及面试,并将结果记录于【人事履历表】上,笔试及面试通过者交用人单位主管亲自进行实际操作考查,并将结果记录于【人事履历表】上,合格者由人事安排进行体检后办理报到手续。应征人员条件需符合【人力资源需求表】。
3.3.4最后录用人员由权责主管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该人员持相关证件资料来公司报到。
3.4人员任用/转正作业
3.4.1被录用人员来公司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并学习相关的规章文件后由人力资源部领到用人单位。
3.4.2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新进人员于试用期内表现不好者,用人单位主管可随时予以辞退,有突出表现者可予以提前转正。
3.4.3新进一般作业员在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填写【试用期考核表】送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人力资源部;新进职员在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并经部门主管审核后送人力资源部。
3.4.4若新进人员三个月转正考核时未合格者,依实际表现可予以辞退或可延长试用期限,但最长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到期时予以重新考核。
3.4.5【试用期考核表】及【员工核薪表】一并呈权责主管核准后送人力资源部,由其处理相关事宜。
3.5人事流程细则:
3.5.1新进员工入职报到手续:
3.5.1.1待聘员工带着毕业证书、身份证、四张彩色近照进行面试、笔试。
3.5.1.2由前台接待人员将待聘员工带到指定位置,由负责人事管理人员对符合应征条件及经特别核准的应征人员让其填写【人事履历表】后进行笔试及面试。如是含有技术性的人才,笔试及面试通过者交用人单位部门经理亲自进行实际操作考查,并将结果记录于【人事履历表】上。
3.5.1.3合格者按规定于第二天进行体检(必须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5.1.4体检合格者由负责人事的管理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安排相关进入职训及岗位培训。
3.5.1.5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胸卡,放予人力资源部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保管。
3.5.1.6新进员工在指定时间内用【录用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胸卡,正常上班。
3.5.1.7员工将体检单交予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部门。
4.流程图:(略)
5.相关程序:
6.1《文件、资料及记录管理程序》
7.应用表单:
7.1【员工核薪表】
7.2【人力资源需求汇总表】
7.3【人力资源需求表】
7.4【试用期考核表】
7.5【人事履历表】
7.6【录用通知书】